立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权 5被提名人全过关

(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行使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五位被提名人黄茂荣、陈敏、叶百修、陈春生及陈新民,都跨越同意门槛,获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黄茂荣,1944年生,现任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获同意票六十五张、不同意票十张、无效票七张;陈敏,1945年生,现任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获同意票八十一张、不同意票零张、无效票一张;叶百修,1947年生,现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获同意票八十一张、不同意票零张、无效票一张。

陈春生,1954年生,现任台北大学法学院长,获同意票八十一张、不同意票零张、无效票一张;陈新民,1955年生,现任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筹备处研究员,获同意票八十一张、不同意票零张、无效票一张。

中国国民党团及民主进步党团上午都召开党团会议讨论投票态度;国民党团指出,五位被提名人的学养、经验足堪担任大法官,党籍立委达成共识,一致支持他们出任大法官。

民进党团则认为,五位被提名人具争议性,且是国民党的御用大法官,未来无法独立行使职权,拒绝领票及投票。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目前尚有五名缺额,总统马英九日前提名黄茂荣等人,立法院上午院会行使同意权投票。依立法院现有立委人数,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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