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遭羁押 依法仍享相关礼遇

(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十二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因涉贪污等罪嫌遭羁押禁见,在卸任总统礼遇方面,依法除非判刑确定,否则陈水扁仍可享有相关礼遇。明年度总统府编列陈水扁礼遇经费约新台币一千多万元,府方表示,将依法处理,除特勤随扈暂停,其他礼遇未调整。

总统副总统卸任礼遇条例规定,总统、副总统之礼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之。包括再任有给公职;犯内乱、外患、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移居国外定居。

条例规定,总统卸任礼遇除供应安全护卫八到十二人之外,还包括每个月二十五万元的礼遇金,以及最多每年八百万元的办公室等相关事务费用。

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表示,府方对卸任总统礼遇依法处理,目前除特勤随扈之外,其他对陈水扁的礼遇并未调整。

负责维安的国家安全局今天指出,陈水扁遭羁押期间,护卫礼遇将暂停,戒护安全管理由台北看守所负责,国安局将派一人进入看守所行政区担任联络工作。

总统府在明年度预算案中,编列陈水扁礼遇经费约一千一百二十五万多元,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时,蓝营立委曾以陈水扁涉及洗钱案等为由,提案冻结,但府方主张应依法行政,表达不同看法,提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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