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荷兰索尔27日法新电)荷兰法官裁决,遭父母上网卖掉的比利时四个月大男婴,暂交儿福机构监护。
法官密登柏格(Willem Miltenburg)在荷兰东北索尔(Zwolle)闭门听证会结束后,告诉记者:“法院已批准‘儿童照顾暨保护委员会’对名叫J的婴儿,提出的监护权要求。”
但他并未指出,男婴是否要从这对荷兰夫妇家带走,他说,这对夫妻的行为“已经抵触规定”。
他说:“他们未经允许从海外带回小孩、让他变成家庭的一份子”。
这对无法生育的荷兰夫妻,上网看到广告后,与男婴生母联络,今年7月男婴在比利时根特(Ghent)医院出生后数小时,随即被这对荷兰夫妻带走。
荷兰媒体指称,他们支付男婴儿亲生父母5千至1万欧元(6千至1万2千美元)。
荷兰儿童照顾委员会表示,它已要求获有男婴监护权的青年照料机构(Youth Care Agency),将小孩紧急安置到收养之家。
荷兰报纸昨天报导,这对荷兰夫妇很希望能够合法收养男婴,比利时电视台则报导,男婴亲生父母育有另一个小孩,但目前很想要回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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