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员工打人罪成判罚款

【新唐人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今年8月在中联办前门被一名中联办员工打伤事件,前日(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结。被告刘劲军承认刑事毁坏及普通殴打罪,被判罚款1,500元,赔偿邝森洽当日被毁坏照相机1,580元。这是本地法庭首次针对中联办打击法轮功的做法判刑。

本来准备出庭作证的邝森洽,突然在上周五被警方通知不用出庭。前日早上,他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到法庭听审。法官宣判时表示,邝森洽在现场拍照是合法的,告诫被告要包容,遇到问题也不要自己去处理,应由警方来解决。

邝森洽对今次法庭判决表示总体上满意。不过,他认为控方在申述案情时有不准确的地方。当时控方提到邝森洽被打,指两人后来殴打起来,警方将他们隔开。邝森洽指出,事实上他被打后一点都没有还手,而被告刘劲军在庭上承认打人,但也否认有双方殴打的过程。

制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

法轮功学员表示,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控诉中联办员工打人,是为了制止中共当局长期以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中联办人员能认清中共恶党的本质,不要助共为虐,要尽快远离中共,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事件发生于8月21日下午4时许,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正门前和平抗议并准备宣读声明时,邝森洽看到中联办两名清洁工人拿起水喉朝着他们射水。其中一人刘劲军跟旁边的保安员说了几句话,就开大水喉喷水,邝森洽与另一名女学员被淋湿。邝森洽于是拿起相机,想拍下当时的情况。刚一拍的时候,就看到该名员工匆匆跑过来,一手将他的相机打到地上,接着又一拳打中他的腹部。邝森洽腹部被打致红肿,其后到医院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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