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18日发放 警政署:做好运送维安准备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9日电)消费券订于18日发放,警政署今天表示,发放过程将全力防制窃盗、抢夺等事件发生,如发现不法情事将立即逮捕,消费券自中央印制厂运送至各邮局途中,也将派优势警力保护。

行政院即将于18日发放消费券,警方负责消费券运送、保管及发放流程中的安全维护,及确保发放全程安全。

为确保消费券发放作业顺利进行,警政署已经订定“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作业安全维护纲要计划”,函请各警察机关依辖区特性与治安状况订定各项实施计划,据以落实执行。

警政署规划在消费券从中央印制厂运送至全台23个邮局,及分送至1203个邮政支局的过程当中,每组至少派8名以上优势警力,负责前导、殿后,防制不法之徒意图不轨。运送过程中,各县市警察局还会成立联合指挥所,全程掌控消费券启运及到达时间,即时通报警政署并转报内政部管制。

警政署将在各消费券发放所设置警卫人员及义警、民防等人力,在消费券运送当日,也将会同主任管理员至邮局严密执行护送勤务,及负责维护发放所安全、领券秩序;各辖区警分局,也会规划制服及刑事警力,采明暗交互运用方式,部署巡逻警力,机动预防意外事件发生。

消费券于邮局保管及第二阶段发放期间,各县市警察局、分局也会在各邮局外设置巡逻箱加强巡逻、签到,以提高巡逻密度,并在邮局内部设置签到簿,巡逻员警须入内签章,同时兼顾邮局内、外安全维护。

警政署表示,全体警察已经做好万全准备,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全力防制窃盗、抢夺、诈骗案件发生,如果发现有任何不法情事,都将立即当场逮捕,依法究办。

 警政署指出,一定要让消费券发放在最平顺、最安全的环境下圆满完成,同时确保消费券的使用,能充分发挥刺激国内市场、振兴经济的终极目标;呼吁意图不法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得不偿失、后悔莫及。9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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