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人肉搜索”:隐私与公权

主持人:自从奥运火炬在国际传递时,王千源被人肉搜索,她家被愤青攻击之后,人肉搜索这个令人听起来有点毛骨悚然的东西,就在中国开始风行起来。人肉搜索一方面涉及个人隐私权,另一方面它也触及公权的监督。为什么中国会流行人肉搜索这种形式呢?我们今天请到资深评论员横河先生对这件事情进行评论和分析。

主持人:您可不可以为观众介绍一下,这人肉搜索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横河:人肉搜索主要是指对个人情况的搜索,在网络发达了以后,很多个人的信息在网上都可以找到。通过大家的努力,对某个特定的个人和他所牵涉的特定事件进行网络上的搜索,然后把他的信息拿出来在网路上发表,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情,所以这就是对个人隐私或是个人信息的一种挖掘。总的来说,只牵涉到个人而不牵涉到团体,不牵涉到政府机构,不牵涉到组织,人肉搜索指的是这方面的东西。

主持人:那一般是什么样的人在做人肉搜索这个事情?它运用在哪些方面?

横河:我看了一下,人肉搜索在运用当中有几大类?谁在用它?上网的人都可以用,你愿意搜索某个人,都可以,但一般都是针对一些重大的事件,能够引起网民关注的,我看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公权力的监督。比如说,最近有一次南京市江宁区的一个房管局局长,因为讲了一句话得罪了网民,他说,降房价?要追查是谁把房价降下来。大家都认为房价泡沫太高了买不起,应该降,但是他说谁降房价谁负责,所以人家就马上把他的照片找出来,又因为他戴的手表、抽的烟很特别,于是就在网上公布发动人肉搜索,最后搜出来发现他戴的是上万元的手表,抽的是一千元一条的香烟。他的情况曝光后,南京市江宁区就决定暂停他的工作,理由是他说错了话。这个实际上就是对公权力的一种监督,这是第一类。

第二类我觉得是纠正喉舌舆论的误导。大家知道喉舌舆论在没有网路的情况下,舆论是单方面的,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它会讲出一些不符合事实的东西,但是有了网路之后,很多人可以就某一点去进行搜索。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奥运火炬抗议期间,巴黎发生一件事情,有一个残疾火炬手金晶被人抢火炬了,当时舆论诱导说是藏民抢的。

主持人:对,因为他头上戴了藏民的标帜。

横河:而且他的脸比较黑,后来人们通过人肉搜索,发现这个人很可能是个汉人,而且可能跟领馆有点关系,或跟领馆接近的组织有些关系。所以通过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纠正官方舆论误导的内容,这是第二种状况。

第三种状况是道德审判或者叫做网络打抱不平。有些人他个人受了委曲,而且这种委曲是在道德上的。比如说他的亲属或朋友,在不讲道德的情况下伤害了他,那他把这个情况放在网上去,网民一愤怒就去帮他搜索,最近最有名的就是北京崇阳区的那个审判。网上有一个“死亡博客”,有一个白领叫姜岩,跳楼自杀了,自杀之前,因为她的丈夫有外遇,所以她就把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放到博客上面,后来网民就通过人肉搜索找到了她丈夫的单位,找到了第三者的单位,姓名住址都公布在网上。后来他们都离开了那个单位,找不到了。

后来在朝阳区的审判中就提到,如果人肉搜索挖掘到有侵犯私人、有侵权的嫌疑,当这个被侵权的人要求的时候,网路上的网管要把它删除掉,如果不删除的话,他要承担同样的责任。这就是侵权的法律,人大目前正在讨论这个法律需要增加的部分,那么这是第三种。

第四种情况呢,就是有点政府诱导,对它所不喜欢的人,或者不喜欢的团体的个人攻击,也就是你刚才谈到的王千源事件。王千源事件是这样,她最先被公布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包括她个人和她家人、父母亲的身份证号码。这就不是一般网民通过人肉搜索能够找到的,因为这些信息并不在网上,我们可以认为是官方有意放出来的。所以人肉搜索用得不当的话,也有可能真的对个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主持人:那么我们看您刚才说的这四类,人肉搜索所做的一些事情就像双刃剑,它有正面的意义,也有它负面的作用,那么现在法律对这是怎么界定的呢?

横河:人大常委会现在正在讨论的就是“侵权责任法案”,在这里面它加了一条,关于网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时候,如果被侵权的人要求网站把它删除的话,这个网站如果不删除,就要承担同样的责任,这是新加进去的。

那么对于这一部分争论就比较大,我想主要的原因是网路上的侵权往往指的并不是老百姓的权利被侵犯了,而是一些官员,因为现在最怕被人肉搜索的可能是官员,这些官员在公共场所做了一些不当的事情,被人家一公布以后,网路一搜索,就搜索出来了。

记得是深圳海事局局长…他其实也是被网友搜索出来的,他有一段录像,人们通过录像分析,然后再到网上去找同样的在不同场合出现的人,最后把他搜索出来,这个如果没有网路的力量是不行的。所以现在的官员很恐惧、很怕这个东西。而在这之前呢,其实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来界定这些东西,就是个人隐私怎么保护,这个正在讨论当中。

主持人:那您刚才说的,其实是两个东西,一个就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对“公权力的监督”。比如像您刚才说的贪官,他们所做的事情和他贪污的事实,应该是由不同的法律管的。那谈到‘个人隐私’的话,应该有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法,那为什么“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通过呢?

横河:个人信息保护法,其实也正和“网路侵权法”同时在进行讨论,而“侵权责任法”也同时在讨论。那么在这之前呢,我认为法律上有一个缺失的地方,就是官员的个人财产公布。这个已经酝酿很久了,也讨论很久了,可是一直通不过,那理由是说中国有中国的特色。所以到现在为止,“官员财产公布”这一条,不管是在人大、在政治局、在党内都不能通过。

据说在政治局讨论的时候,绝大部分的政治局常委和政治局委员都反对,我想他们反对的理由都很简单,因为他们个人的财产是说不清楚的,一旦公布出来以后,那会引起民愤,而且一定要查清楚的话,那钱都是很脏的来源。就像当年公安部长陶驷驹,曾经把几万块钱的劳力士手表,以100块钱到300块钱人民币卖给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这些人,而且这些中央一级的也花很便宜的价钱买了他350幢别墅,也就是他买了350幢别墅分给大家。

那么要是一公布财产的话,这些马上都出来了,你个人财产你买不起这些东西的,所以这些人就非常害怕。在这种害怕的情况下呢,既然“个人财产公开法”不能被执行,那么民众唯一的途径,就只有通过网路的监督了,然后通过人肉搜索的方法把它找出来。

主持人:通过人肉搜索,我们看前一段时间有个判例,就是您刚才谈到的“死亡博客”。那么您刚才谈到如果他不删除的话,他就有侵犯别人隐私权的嫌疑,那么相对那些贪官们,如果他那些形迹被公布的话,那是不是他也有权起诉这个网站或者进行人肉搜索的这些人,说他们侵权,说他们暴露自己的隐私?

横河:这就是网民现在最不满意的一点,事实上中国网路的监管并不是一个条约型的东西,而是来自于中央,来自于政府、党政这方面的压力,所以它代表的是某一方的利益,有权力这一方面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即使有网路隐私保护法,能够保护网路个人隐私的话,那么可能最得意的,民众最担心的,得到最大好处的不是那些个人,就像这个这次这个“死亡博客”的丈夫和他的第三者,这些人可能不是真正被保护的对象。而真正被保护的对象很可能是那些贪官污吏,这就是网民对现在正在讨论的这个法律最担心的地方。

而事实上呢,因为历史上中国所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带有向权力倾斜的倾向,所以人们很难担保这样的法律出来以后,是不是又一次限制了人民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某一点点权利。

主持人:那这样看来,像您刚才谈的,在中国其实是有法律的,但是不能执法,那么很多人就觉得法律根本就没有用,所以他才做人肉搜索这样的事情,那正常途径为什么都被堵死了呢?

横河:因为中共统治的一个最大特征就是不合法,它没有合法性,所以呢,它要阻止一切别人对它发出监督的行为,哪怕是监督的声音它都要阻止。所以为什么它会在网路上实施这么大的网路封锁,为什么要把主要媒体,主要的平面媒体、传统媒体完全都控制住。

网路是唯一能够有一点交互作用的,人民能够发出一点声音的,所以它要想尽办法把这一部分也封掉,这样的话,大家听到的都是说它好的,那么很多人如果看到了他身边的坏事,他可能就想,我看到的是特例。所以在中国很多人都认为中央是好的,整个局势是好的,事实上如果把这些全都暴露出来的话,大家就可以看到实际上中共的本质是不好的,才会导致这么一系列不好的事件。

主持人:那有评论认为中国现在所实行的这种人肉搜索,实际上是一种媒体的调查活动,您觉得呢?

横河:如果应用得当的话,它是一种媒体的调查活动。问题是现在网路是被几十万网警监管的,所以网路上能够发出的也是一面倒的声音,是政府允许的声音。当人肉搜索经过调查反馈,再调查再反馈,这种过程当然是一种很好的过程,是一个负责的过程,但是很可能会被人利用,就像王千源事件一样,被人利用了,利用来引导并走向党和政府所希望看到的方向。

所以具体并不在方法上面,就像现在网站上有人提出要自律、“人肉搜索”的自律,甚至都不在它的自律上,关键是要解决它的根本问题,为什么公权力没有监督,为什么这个道德法庭要在网路上去审判别人?

因为中共把宗教、信仰都消灭掉了,在社会上维持道德的因素没有了,所以才有这么多道德败坏的现象出现。这样的事情不停的在发生,一直在发生,而且还在政府的资助下发生。那你怎么可能通过人肉搜索去抓一两个替罪羊就能解决问题呢?所以不解决根本问题的话,人肉搜索是不可能解决这些大问题的。

主持人:那您觉得人肉搜索今后有可能被截断吗?

横河:我想做为当局者来说,它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截断它的,但是我觉得在网路上,现在网民和当局的斗争是愈来愈精巧化了,愈来愈技巧化了,所以我想网民会想各种办法来突破这个封锁,继续对公权力进行监督。

主持人:谢谢横河先生。各位观众朋友,非常感谢您你收看这一期的《热点互动》节目,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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