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台北17日电)明天就是发放消费券的日子。内政部长廖了以今天再度提醒民众,请领消费券别忘了携带通知单、身份证与印章。若是委托代领,也要记得携带委托书。
廖了以下午出席“已丑年迎春接福.挥毫送春联”活动时,利用机会,以口诀向民众宣导消费券请领方法:“领券请带通知单,身份证明加印章;全户委托同一张,集中代领省时光;上午下午都发放,分散排队更顺畅;掌握口诀一二三,领券轻松不用慌。”
他表示,明天全国民众都可以持通知单到1万4,202个发放所领取消费券。领取时间为上午8时到下午5时,只要在下午4时59分前抵达发放所,无论排队人数多少,发放所都会完成请领作业。不过,他也呼吁民众,尽量在3时到3时30分前领取,方便发放所人员作业。
为使消费券发放过程能顺利进行,廖了以说,从9日到今天上午,他亲自打电话给全国319个乡镇长、49个区长以及21个县市长,拜托他们亲自坐镇监督发放过程。
廖了以表示,领取消费券必须持新式国民身份证。若是持旧式身份证或是护照,工作人员会要求先到户政事务所换发新式身份证。为服务民众,全国户政事务所明天也将正常上班提供服务。
至于未成年人消费券发放,则由法定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印章以及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名簿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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