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领消费券民众 明天起至指定邮局领 

【新唐人2009年2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6日电)消费券第二阶段发放作业明天下午展开,尚未领消费券的民众记得携带国民身份证、印章、领券通知单至指定邮局领取,发放作业至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发给。

  消费券发放人数总计2319万8021人,1月18日第一阶段发放当天实际发放2117万6549人,约202万人尚未领券。

  第二阶段发放工作由邮局负责,为方便民众领取,明天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以及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邮局开放专办消费券领取作业。

  9日以后至4月30日止,民众仍可在邮局上班时间至领券通知单上指定的邮局领消费券。

  此外,依规定,未成年人的消费券由法定代理人领取,为保障隔代教养、失去双亲且无监护人等未成年人权益,内政部放宽,只要凭领取人证件及村里长出具的证明文件,可由实际照顾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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