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百吁媒体更正报导 否则循法律保障权益

【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9日电)远东百货公司今天发出声明,就某周刊近期对于远百参与太平洋流通投资公司现金增资等相关报导提出说明,并吁此周刊更正报导,否则不排除循法律途径保障公司权益。

远东百货表示,远百等公司参与太平洋流通投资公司的现金增资时间为2002年,但是某周刊报导的远东企业集团政治捐献发生时间为2004年,当时SOGO经营权已转移。

远百质疑,报导中所谓的蔡辰洋、廖伟志等人,岂有在SOGO经营权已转移时才“比献金、抢SOGO”的道理;该周刊所谓对价嫌疑,显然是错置时间。

远百强调,已委请律师发函该周刊相关负责人员,促请更正报导,若逾期不理,将循法律途径保障远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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