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吴淑珍明出庭 3/7接受特侦组就讯

【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陈亦伟台北2日电)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今天表示,吴淑珍明天会如期出庭,就扁案中被检方指控的事证证据力答辩;此外,吴淑珍已接获特侦组传票,将于7日接受检察官就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四大案,明天及5日将传讯吴淑珍进行准备程序。林志忠表示,他今天到宝徕与吴淑珍讨论,明天开庭将会针对全案的证据能力与证据方法表达意见,吴淑珍也表示明天一定会出庭。至于吴淑珍的身体状况,没有特别的好或是坏。

 对于近日特侦组侦办二次金改与企业汇款扁家案,传讯多位前政府财经官员与扁家友人,并传出部分对吴淑珍不利消息,是否影响吴淑珍心情?林志忠表示,他与吴淑珍都是看媒体报导才知道消息,吴淑珍的心情并未受到影响。他透露,吴淑珍已收到特侦组传票,检察官将在7日下午再度前往宝徕就讯吴淑珍。

吴淑珍2月10日出庭时,承认在南港展览馆案中收钱并认罪;国务费案部分,只承认伪造文书,否认贪污;龙潭案部分,吴淑珍并未认罪。公诉检方认为,吴淑珍应会就同案其他认罪被告的证词提出质疑,因为包括陈镇慧、李界木、蔡铭哲等人的证词都对吴淑珍不利。

此外,台湾高等法院 2月27日撤销台北地院驳回陈水扁声请撤销羁押的裁定,认为北院原裁定的羁押理由说明不够充分,发回北院更裁,公诉检方对此表示难以理解。

检方认为,陈水扁于去年12月30日被台北地院羁押后,律师提起的抗告,已遭高等法院驳回而告确定,也就是高院当时就已确认羁押陈水扁的理由,除非羁押陈水扁的原因消灭,否则就不能再以羁押理由不备,要求北院更裁,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668号裁定见解已有详尽规定,高院27日的裁定已逾越分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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