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6日讯】数月前震惊加国的“灰狗巴士斩首案“,经过数月鉴定,控辩双方基本达成一致: 涉嫌杀害22岁青年的华裔犯罪嫌疑人李伟光,作案时精神失常,因此无需对案件负刑事责任,但有可能送往医院治疗。
2008年7月30日,李伟光在开往曼省温尼伯市的灰狗巴士上,将坐在身边的22岁青年麦克恩,残忍杀害,之后斩首戮尸。 警方当场将其逮捕,并指控犯有二级谋杀罪。
对于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这一结论,被害人家人表示不服。死者的母亲呼吁修改法例,制止患有精神病的人再次对民众造成伤害。
41岁的李伟光于2001年从中国大陆移民加拿大。根据加拿大环球邮报3月5日的报导,在2005年,他曾到多伦多试图寻找工作但并未成功。当时,多伦多警方在427高速上发现他时,他不顾来往车辆,精神恍惚的在高速上行走。 随即,警方将其送入精神病院。 10天后,李逃回温尼伯市。
根据《埃德蒙顿太阳报》08年8月4日文章,引述了心理学专家的意见,认为李伟光做为第一代移民,也许是因为承受巨大的文化及生活压力而做出失常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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