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禁媒体报导百余孕妇胎死腹中

【新唐人2009年4月19日讯】四川省委宣传部17日向省属媒体发出禁令,要求,“对都江堰100多位孕妇胚胎早死,疑因板房甲醛超标,不采访、不报导、不转载。”

据大纪元记者报导,3月初,四川媒体据《天府早报》披露,四川北川县不少在地震中丧失子女的母亲再次怀孕,却有最少一成怀孕的母亲,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胎儿突然胎死腹中,原因不明。有大陆医生指孕妇流产与心理过分紧张有关,或余震产生的电磁波对胎儿产生影响;但香港医生则认为孕妇心理状况不会直接引致胎死腹中,怀疑是地震后水源不洁、医疗设备缺乏等因素所致。

这些北川的再生育母亲,大多是在地震中失去爱子,搬入临时安置的板房后重新怀孕,往往年纪较大。

据长期在地震灾区从事心理辅导的一位志愿者3月初表示,根据在手中的资料和收集来做咨询家长了解的情况,就已经出现了几十例这样的情况。对于不明原因的死胎,有灾民怀疑,是因为临时安置的板房甲醛超标,导致流产和死胎。

据了解,板材使用甲醛过量可增加粘接力,使板材更坚固,但加多了对人体有害。四川官方在各方怀疑惊惧之时,不是对板房甲醛进行权威鉴定,平息灾民的忧虑,而是由省宣传部下达禁令,不准报导。

甲醛毒性己知

甲醛(HCHO)会让人觉得眼睛酸涩甚至流下眼泪来,大家熟知的“福马林”就是含35%~40%左右的甲醛水溶液。

甲醛基底的树脂由于定型效果良好、不易剥落,所以被大量应用在夹板、合板的制造过程中。完工的夹板,会缓慢释出甲醛,并经由呼吸道、皮肤为人体所吸收。

甲醛除了会剌激人的眼睛之外,含量高到一定的程度也可能令人产生咳嗽与呼吸困难的症状。而经由皮肤吸收的甲醛,则可以导致皮肤过敏、湿疹性皮肤炎等症状。长期大量吸入或摄入甲醛具有致癌性,甲醛超标更会引发儿童白血病。

WHO已将甲醛列入第一致癌物质,长期接触甲醛易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不孕症、畸形儿、女性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鼻腔、口腔、咽喉、皮肤和白血病(血癌)等…各式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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