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应找医师 卫署吁勿服来路不明药物

【新唐人2009年4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2日电)卫生署今天呼吁民众,有病应找合格医师,若擅自服药,可能会受不肖业者引诱误服伪药,长期可能会造成肝脏、肾脏病变;而制造或贩售伪药最重处10年有期徒刑,还要并科罚金。

报载山区、寺庙附近常有不明人士向老人推销非法中药。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表示,近10年来每年都动员各地卫生机关,配合中央的禁绝伪药及伪中药行动,执行各种专案及联合稽查,锁定地摊、夜市等非法贩售场所与中药房、药局及有线电视购物中心,进行全面清查;同时监控平面媒体与电视、电台的药物广告,全力打击不法。

中医药委员会强调,除将持续加强取缔非法药品外,并呼吁民众勿购买未领有许可证的药品,对来路不明的伪中药,也应赶快清除丢掉,以免伤害自身健康。

中医药委员会同时警告不法业者,制造或贩售伪药,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台湾中药厂已全面实施GMP制度,制药业技术已趋成熟,中医方面也不断提升临床诊疗品质,目前已有超过2500家中医诊所,且大部分属健保给付范围,民众就医十分便利。

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再次提醒民众,不买非医疗场所或其他来源不明中药品,如有疑虑,可透过设立在卫生机关的消费者服务中心送验,为自己的健康作严格的把关。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