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在北京自发成立上访维权纠察队

【新唐人2009年7月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报导)中国的一些上访人士在北京成立“上访维权纠察队”。他们发表的《中国上访维权纠察队成立宣言》表示,成立纠察队是为了“解决上访人最起码的人权和公民权问题”。

《中国上访维权纠察队成立宣言》是7月1号发表,署名为中国北京上访村村委会。成立宣言说,在上访人士不断面对当局非法拘禁、绑架、殴打、截访、劫访的情况下,在党和国家极端政治腐败和司法腐败的非常时期,为了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他们依法成立旨在维护上访人士权益的“维权纠察 队”,依法实施集体的正当防卫权,这是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而不是相反。

“上访维权纠察队”在7月4号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由于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是好话说尽,但却该作为的不作,不该作的到处乱作为!北京到处是:“有困难找民警,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等标语,但访民向110报警,警察却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关押访民的黑狱到处可见,访民的合法权益随时随地遭侵害。地访政府通过截访,限制访民的人身自由;私设公堂黑狱拘押上访者;剥夺上访人的生存权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

对此,在美国纽约市从事律师工作的叶宁指出,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

叶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宪法是规定公民有请愿的权利。同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规定: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任意采取人身拘押的、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作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刑法典也规定了任意剥夺公民自由是属于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刑事犯罪的罪种。这样一些规定对上访的权利是有宪法性的依据的。公民行使上访权利实际上是在行使现行宪法的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但我们千万不要因此就认为中国公民在宪政体制下面,在现行宪法下面,它的权利就不会遭到侵犯,就会受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的保护了。”

成立宣言表示,更无人道的是将正常的上访人送进精神病院当精神病人对待。有访民向中南海府右街派出所和天安门公安分局求助也被定性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而遭治安拘留或是劳教处分等。“上访维权纠察队”的声明还指出,各部门信访窗口形同虚设,以踢皮球的方式欺骗访民,导致访民对中央的唯一希望行将失灭!访民绝大多数都是个人背井离乡到北京维权,由于在北京势单力薄,时常受到地方政府截访和各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的非法侵害。因此,成立上访维权纠察队是必须的。

美国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黎莉表示,中国上访人士成立维权纠察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但他担心,中国当局会把他们打压下去:

“我对访民这样的做法当然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对这个做法的前景我是不太乐观。因为中共一向对于各种组织、社团内的组织呢都比较敏感。那么,访民们成立这样一个机构呢,这样一个组织呢,要集体起来实施集体的正当防卫。我想中共它肯定会找一些借口,把这个组织给压下去。从公民结社自由的权利来说,访民绝对有权成立这样一个纠察队,而且从他们所受得待遇,比如说经常受到非法绑架、非法监禁、投入精神病医院之类。他们也非常有必要成立这样一个机构。但是它将来能否把它成立起来,能否起到作用,我是比较悲观的。“上访维权纠察队”的成立宣言提出:我们要捍卫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崇高地位。我想提醒宣言的作者,要知道这个腐败造成冤假错案的最主要的根源就是这个党和这个制度,虽然他们大家认为这样说的话共产党不会对他们进行镇压。但是不能太天真。因为六四就是一个前车之鉴。”

中国近些年来民众上访人数和群体性抗争事件都大幅度增加。今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在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上表示,今年中国信访举报工作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形势严峻,将严查大规模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他提议,建立健全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查处大规模集体访及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