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若定谳 扁家子女可服社会劳动

【新唐人2009年9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陈亦伟台北1日电)前总统夫人吴淑珍、扁家子女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等人伪证案,法院今天一审宣判,且未给缓刑。若未来定谳刑度与一审相同,陈幸妤姐弟与赵建铭可服社会劳动。

这起因扁案衍生的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伪证罪判刑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1年,依教唆伪证判吴淑珍2年。4人因符合民国96年减刑条例,且在判决前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获减半为6个月、1年。

陈敏薰则被法官认为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事项,作多次虚伪陈述,事证明确,且自始至终都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判刑1年半,全部被告都可再上诉。

法界人士认为,虽然吴淑珍与子女、女婿等过去几年都没有被判刑确定的记录,但吴淑珍与陈致中涉及扁案,都将于11日宣判,赵建铭则涉台开案,一般法官在这种状况下都不太可能给予缓刑,加上陈幸妤在伪证案被法官怀疑涉拿国务费私用,无人获缓刑并不意外。

由于伪证罪属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此依刑法第41条,伪证罪被告就算被判刑6个月以内,也无法易科罚金。但刑法去年修正后,凡遭判刑6个月内,若无力缴罚金又不想坐牢者,可选择服社会劳动,劳动6小时折算1日。

如未来定谳刑度与一审相同,吴淑珍可以身体状况为由,声请免入监服刑,扁家子女若不想坐牢,可选择易服社会劳动,尤其陈致中有法律专长、赵建铭有骨科、陈幸妤有牙医专长,未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看诊,都可做为易服社会劳动的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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