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2日讯】 中国媒体最近在热议“官二代”与“富二代”现象。其实,“官二代”与“富二代”虽然都属于富贵行列,但二者所代表的社会内涵完全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占有社会资源的渠道及引发的社会后果都很不相同。 “富二代”继承其父辈拥有的经济资源,如财产、公司等,在所有的社会当中都属于合法继承。但中国的“官二代”继承其父辈的权力或者职业类别,却是其父辈滥用公共权力、不公平地挤占公共资源(比如公务员等公共职位)的结果,它所揭示的是中国社会阶层流通的正常管道严重梗阻,标识着中国正在向身份型社会倒退。
这次河南省固始县在正科级干部和县局级干部的选拔中,最后确定的12名乡长人选大多是当地官员亲属,因此引发了激烈争论。辩方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公选程序合格﹔二是成长于官宦之家的人由于耳濡目染,较一般人更具有从政能力。因为这两点理由过于勉强,国内已经有多篇文章驳斥过,指出貌似公开的选择程序,其实已被权力操纵,例如在第二步,有权投票的300多人都是现任官员和曾经当官的人,没有民众代表,也没有民众监督﹔第三步更是权力的较量,有考察权和最终投票权的50多人全是该县的官场精英。同时,大多数乡长候选人的父辈或亲属都是正科级(县局级)以上官员,都在考官之列。作为当地官场的重量级人物,这些候选人的父辈或亲属不仅自己手里有一票,还可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关系网造势拉票,让自家的“官二代”顺利当选。至于第二点理由则是被历史与现实中无数事例证明纯属无稽之谈(比如秦朝二世而亡),这里就不多说了。
我这里想谈的是“官二代”现象所揭示的社会危机。
第一,“官二代”现象标识着中国的社会结构性紧张已经非常严重。
这里先解释“结构性紧张”这个词的内涵。所谓“结构紧张”(structural strain )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即社会文化所塑的人们渴望成功的期望值,与社会结构所能提供的获得成功的手段之间产生了一种严重失衡的状态。比如中国社会是官本位文化,人人都知道一旦挤入公务员行列,最低限度的好处是从此可以捧上一只“金饭碗”,无失业之虞﹔如果仕途升迁顺利,当上了实权部门之长,还可以通过权钱交易获得大量金钱,在自己的领地内为所欲为,荫蔽亲属。因此近10余年来,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往往出现上千人竞逐一职的现象。在人人都希望进入公务员行列,而公务员职位又相当有限的情况下,中国社会就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为了得到这个位置的种种冲突甚至灰色行为就会激增。时下的中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职位早已与普通民众无缘。官员子女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之便,已经从官场的“潜规则”变为“明规则”,比如郴州市政府在2009年2月曾下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入编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 镇退役士兵安置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时,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即使在官场,由于公务员职位僧多粥少,也有个内部分配平衡的问题,官员位高权重者优先。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进入官场或事业单位“吃财政饭”更是人们的首选。所以国内有人概叹,固始县的官员选拔程序虽然有不少弊端,但好歹还算有形式上的程序与投票。很多地方连这样的程序都没有,完全由“一把手”等少数官员内部分肥,公众甚至无从知晓。
在阶层流动正常的现代社会(即以法治为特点的契约型社会)里,子女继承父辈职业的现象并不多见。只有在阶层流动管道淤塞甚至梗阻的身份型社会(即奉行人治的前现代社会如专制社会)里,子承父业才会成为常见现象。比如北韩金氏家族在权力上的父子传承,古巴卡斯特罗家族的兄终弟及等。中国虽然在最高权力继承上打破了家族传承的帝制传统,但变相继承却在在皆是,比如高干子弟进入官场的便利以及暴富,比如就业竞争中的家庭背景竞争等。
第二,说明中国社会的就业机会相当稀缺,除了对专业要求相当高的技术型职位还具有开放性之外,能力替代性强的职位之竞争是家世的竞争。
在中国,公务员的位置的“供给”相对“需求”来说,总处于高度稀缺状态,因此官员子弟的职场竞争已经扩及到公务员之外的“银饭碗”。比如最近山东烟台开发区招考20名城管人员,被录用者大多数是当地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子女。
“城管”这个职业,除了能够在小商贩这种社会底层面前作威作福之外,无论是职务含金量还是升迁机会都不算高。但官员子弟竞逐这种职位,说明当地的就业机会已经相当稀缺。
在中国的前现代社会里,职业世袭,一是缘于社会流动性小,二是缘于就业机会少,所以“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中共革命的目标是要“消灭阶级,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经过中共统治60年的中国,其精英选拔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毛时代,这一时期的精英选拔以血统原则为主。毛的所谓“红色接班人”的选拔标准中,最重要的就是出身即血统原则。当时,就业机会相当稀缺,只有少数人能通过读大学成为专业人士,当工人、军人成了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干部子弟)的最好“出路”,出身差的人连就业资格都没有。由于就业机会过于稀缺,有一段时期实行这样的政策,允许全国党政事业机关与国营企业职工子女顶替。
第二个阶段:1976年至21世纪之初。这段时期中国的精英选拔机制突破了单一的血统原则,财产原则与成就原则也起一定的作用。究其原因,当时由于高等教育还未产业化,不少才质平庸的官员子女无法进入大学,即无法跃过精英选拔的第一道门槛,优秀的平民子女有机会通过大学教育获得专业知识进入职场。
第三个阶段:自高等教育产业化开始至今,社会呈现向身份型社会复归的迹象。高等教育产业化使得官员子女都能获得一张大学文凭,这就使得不少才质平庸的干部子女拥有一张进入精英选拔赛的门票。此后的职场竞争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的竞争中,血统原则的作用日显重要。
至此,中国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管道已经严重梗阻,它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精英选拔当中,一旦“血统原则”起首要作用,成就原则退居次要位置,社会精英的素质将会日益退化。这很不利于社会进步﹔另一方面,社会不公将会加剧。这种血统原则造就的机会不均等体现在社会成员的身份传承上,是最根本的社会不公。再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与之相比,其不公正程度也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从毛泽东按血统原则遴选“红色接班人”,到今天官员们通过程序作弊造就“官二代”,血统原则仍在精英选拔中起重要作用。这一事实本身,就对中国共产党那“消灭阶级,人人平等”的革命目标是个极大的讽刺。如果连精英选拔机制都一仍其旧,这60年间中国的社会进步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
(原载于《中国人权双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