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化妆品含汞 遭北市卫生局法办

【新唐人2009年9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30日电)中国制的化妆品“娇丽回春素”系列产品由于含汞,北市卫生局年初接获卫生署通报加强稽查。近期在接获民众检举查获一例,全案依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移送法办。

卫生局简任技正兼药物食品管理处处长姜郁美今天表示,卫生署今年初通报香港地区贩售的“娇丽回春素”系列产品含公告禁用的重金属“汞”,北市卫生局近期接获民众检举,发现“娇丽回春素”的袪斑1号、2号产品流入市面上贩售。

姜郁美指出,这批化妆品包装来源都是哈尔滨,产品外包装简陋,未以繁体中文作完整标示,内容物为黄色膏状,并以简体字叙述“特效强力袪斑王、美白袪斑”等夸大、易生误解广告宣传。

另外,市售的另一化妆品“洁丽雅天然燕麦修护霜”,也被验出含禁用防腐剂(Chloroacetamide),两 案都依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移送法办。

姜郁美说,这两类含禁用成分的化妆品已涉属“妨害卫生之物品”,足以损害人体健康,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23条第1项,以及27条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

依药物食品管理处资料,含重金属汞化妆品,初期使用虽有美白效果,但会伴随发炎、脱皮等副作用,且累积在体内,严重会导致肾病变、汞中毒,卫生署早在民国72年公告禁用。Chloroacetamide对肺部、上呼吸道会造成毒害,长期接触会对特定器官造成伤害,卫生署在94年公告禁止使用在化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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