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之友致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的公开信

【新唐人2009年11月10日讯】在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造访亚洲和访问中国前夕,郭泉之友致美国总统奥巴马先生的公开信如下:

尊敬的奥巴马总统阁下:你好!

从各种媒体报导得知,您将于本月13日首次以美国总统身份造访亚洲,在13日先访问日本,14、15日在新加坡出席亚太经济合作会议峰会,随后访问中国,预计17日与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会面。作为郭泉的朋友一名中国农民我唯一能跟你沟通的办法只有在此给您发表此公开信,希望你能看到,我想您是一定会看到的。

11月13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个特殊的日子不只是总统阁下第一次以美国总统身份访问亚洲,同时也是中国新民党代主席,中国异议分子郭泉先生被中共政府非法关押一周年的纪念日,我想这不应只是时间上的巧合,这应该是上帝有意的安排。

郭泉先生宣导全民福利、多党竞选的政治主张,为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军转干部呼吁维权,在中国的宪法框架下于网路组建中国新民党,以和平非暴力原则希望结束中共的一党专制,实现宪政、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观,遗憾中共顽固不化继续镇压不同政见者,10月16日郭泉先生被中共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在此之前郭泉先生在四川大地震时期因评论地震曾被无罪刑拘十天。郭泉先生不服判决以向高院上诉,案子尚在审理中。

1998年10月5日,中共政府在联合国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一重要公约。十年时间,中共政府一直没有启动并落实这一公约。据我了解,截至2006年,公约的批准国已达160个。

1997年10月,中国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一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一起被认为是国际人权宪章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核心是工作权及其相关权利、获得适当生活标准的权利、健康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2001年,中国全国人大批准通过了这一公约。

作为世界人权宪章的核心部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护的权利关乎公民人格和尊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核心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免受酷刑权、司法救济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迁徙自由、宗教自由、表达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很明显中共严重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共一方面在联合国立“牌妨”一方面在国内当“婊子”。

奥巴马总统阁下,我曾经很认真地读了您的就职演讲(译文),你说“回想先前的世代力抗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靠的除了飞弹和战车之外,还有强固的联盟和持久的信念”,在我的理解中这种信念不正是人类的普世价值观吗,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里实现民主与自由不正是联合国国际人权宪章的核心内容吗。您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美国的现任总统有理由有责任要求中共政府落实这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当您面对中共主席胡锦涛先生时我希望您能遵从神的安排要求中共政府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中共政府无罪释放包括郭泉、刘晓波在内的一切中国政治犯,如此,你的亚洲之行中国之行才显得有历史意义。

此致 敬礼!

郭泉之友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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