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0日讯】包括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11月遭到西班牙国家法院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提起刑事起诉,其中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和中共政协主席贾庆林意在明年访台,立法委员田秋瑾表示,她将敦促台湾修定“人权四法”,禁止人权元凶入境,或者依法引渡到审判国。
据了解,西班牙法院将签发“国际逮捕令”,要求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与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在江泽民、薄熙来、贾庆林等五名触犯“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被告出访该国时,要求协助把他们引渡到西班牙受审。
对此,立法委员田秋堇表示,中共迫害法轮功,明显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她将敦促台湾修定“人权四法”,禁止迫害人权的凶手入境或者依法引渡到审判国。
立法委员田秋堇:“道德劝说是一回事,身为国会议员,我觉得我们要白纸黑字的把这个法律一个字一个字的立下来。”
美国人权执法律协会亚洲执行长朱婉琪:“我们必须要有相关的立法规定,使这些犯了这些罪的、或被通告、被起诉的人,不可以进到台湾来,如果进到台湾来的话,台湾应该要有司法管辖权,而且对这些人没有追诉期限的限制。”
朱婉琪强调,如果在海外遭到起诉和通缉的迫害人权元凶来到台湾,台湾应该采取一个国际人权的标准,协助引渡他们受审。
郑南榕自由基金会董事长邱晃泉则认为,四个重要人权法案的制定和签署,就是台湾能不能承担国际义务的开始。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强调,政府应进速修订“人权四法”,才真正彰显台湾与国际人权尺度接轨。
薄熙来事件,将检验台湾是否真的有跟国际人权接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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