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案获新进展

【新唐人2009年12月18日讯】历时5年多的澳洲起诉江泽民案又获新进展,12月17日,澳洲纽省最高法庭在聆讯中表示,受理原告反对澳洲政府干预诉江案的上诉,并决定将上诉的合法性和上诉本身的审理合在一起同时进行。这意味着法庭已默认上诉的合法性并希望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预计上诉的正式审理将在明年的四五月份之间进行。

澳洲诉江案最早是2004年9月15日,由悉尼画家章翠英递交纽省最高法庭,以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澳洲公民章翠英1999年前往中国为遭受打压的法轮功学员请愿,被中共当局强行拘押8个月,其间遭受多种酷刑折磨。诉江案立案后,曾举行了两次提诉听证会,但两被告都未按法庭要求到庭听讼。

2008年4月,澳洲外交部长在中共的压力之下,签署了对江泽民等被告的豁免权证书,由澳洲律法部送交法庭。随后澳洲律法部介入此案进行行政干预,法庭判决江泽民等被告享有豁免权。

针对法庭的这一判决,原告方提出上诉,理由是,被告涉及的是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而且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意愿,非国家政策,不能享有豁免权。其次,澳洲政府不应该行政干预澳洲公民控告人权罪犯的案子,为犯有不可饶恕罪行的被告开脱。

据记者在庭外了解,控方代表律师拉斐尔先生对上诉的成功充满信心,他说:“他们(法庭)已经承认这是一个非常真实和重要的案子,他们对这一点表述得绝对清楚,他们希望诉江案走下去。”

拉斐尔认为该案的核心是关于“酷刑”,他说他相信法庭想要处理有关该案的较大问题,也是该案的基本前提,那就是澳大利亚不应该效仿英国,把涉及酷刑的案子也包括在外国(官员)豁免权法案(FSIA)中。拉斐尔说,“我们的立场是,不应该允许酷刑成为豁免法的一部分,这是关键的一点 。我估计法庭将要根据这点来做决定。”

另外,该案中原告方力争的一点是,除非澳洲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请求干预该案,否则他们不能代表被告出庭。到目前为止,没有中国政府请求澳洲政府采取行动的任何证据在法庭备案。拉斐尔说,法庭可能会根据这一点做出判决,但有趣的是这仍然只是单纯的从技术问题方面考虑。

据控方律师介绍,最高法庭有意采用美国关于“酷刑”的法律来审理此案。拉斐尔说,控方递交给法庭材料的第二部分就是有关美国法律,“这的确引起了上诉庭的兴趣。”政府方面的律师提出控方递交的材料是一套新的材料,但法庭要求政府对此做出回应。

(大纪元记者俞建新澳洲悉尼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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