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促政府吁中国停止执行死刑

【新唐人2010年4月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小玉东京报导) 中国政府将于本周内对4名毒品走私的日本死囚执行死刑。这是自1972年日中建立正式邦交后中国首次对日籍死囚执行死刑,日本法律界以量刑过重为由呼吁政府敦促中国停止执行死刑。

日本放送协会报导,日本政府接到中方通告,对被裁定犯有毒品走私罪的赤野光信的死刑执行将在星期一以后执行。目前不清楚中方推迟日期是否意味着停止执行死刑。

*日本法律界呼吁停止执行死刑*

中国要在一个星期内相继处决4名日本毒品走私死囚的消息震惊了日本社会。日本最大律师团体日本律师联合会以会长名义发表的声明中指出中国司法量刑过重,敦促日本政府要求中国停止执行死刑。

声明指出国际人权公约(第6条2项)中规定,死刑只有在触犯最严重罪行时才处以的刑法。这意味着所犯罪行应该限定在伴有死亡结果。日本对于走私毒品也科以重刑,但是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声明呼吁政府不能座视国民生命被剥夺,应该明确要求中国停止执行死刑。

* 日中量刑差异*

旅日华人学者,圣托玛斯大学研究日中关系的教授王智新认为,中国政府对毒品走私处以重罚是为了警示后人。

不过他说:“中国政府的做法伴随社会进步效果会减弱,甚至出现反效果。”

同样拥有死刑刑法的日本在量刑上相对严格。去年7月一名中国死囚在日本被执行死刑。其罪行是在日本杀死3名同胞。目前在日本还有4名中国死囚,他们均被判定犯有杀人罪。

*日本媒体置疑中国审判透明度*

日本的朝日新闻报导称,将被执行死刑的赤野光信此前与亲属会面时吐露对中国司法判决的不满。赤野承认走私毒品事实,但是认为在法庭担任翻译的没有正式资格,翻译水平存在问题,同时自己不是主犯,判刑过重等。

日本副首相菅直人周末访华时对赤野即将被执行死刑表示忧虑,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也曾经做出相同表态。

托玛斯大学的王智新教授认为,日本政府的表态为时过晚。为了保护本国国民日本使馆应该在判决过程中提供帮助。他同时认为中国司法判决今后应对走私毒品判刑根据情结作进一步细分。他说:“比如根据初犯以及是否主动或从属犯等进行细分。”

中国政府上周通告日方将在一周后对赤野光信执行死刑后还通告日本,将对另外3名毒品走私死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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