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任一公民都应尊重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0年4月5日讯】那么针对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的免罚裁定,开出罚单的信义分局又是如何回应?而长期关注人权,为法轮功进行辩护的美国纽约州律师童文薰,怎么看待台北地院法官的裁定?以下继续是我们的报导。

针对法轮功学员在101大楼前讲法轮功真相遭发事件,法轮功辩护律师童文薰表示,这个事件不是三百块钱的罚款问题,而是真正能否尊重人们言论自由的问题。

法轮功辩护律师童文薰:“我们看到的这个大楼,事实上它是一个开放空间,是公众游憩使用的,那么法轮功学员基于宪法的保障事实上他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他来这边表达,希望能够劝善,希望能够制止迫害,这完全是法律所保障的。所以不管是警察、不管是中华民国的政府、不管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尊重这样一个权利。”

对于台北地院做出的裁定,开罚单的信义分局副局长张金安认为,他们只是就交通法规举发。

信义分局分局长张金安:“我们看到裁定书以后,我们会研究是不是提出要上告,一审裁定我们还有可以抗告的权利。 ”

不受开单受罚事件的影响,台北101大楼旁,仍能看见法轮功学员持续向大陆游客传递迫害真相。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李 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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