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延押 陈水扁续押2个月

【新唐人2010年4月16日讯】前总统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已经被羁押5百多天,不过合议庭星期五(16号)裁定,第3次延押陈水扁,期间2个月。

虽然四大弊案的言词辩论已经终结,合议庭也订在6月11日进行二审宣判;不过因为扁家在瑞士的新台币7亿元还没有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所以合议庭认为仍有逃亡、串证之虞,裁定陈水扁继续延押,也使得陈水扁确定无法在二审宣判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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