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明:汽车雨刷发明的轨迹

【新唐人2010年9月13日讯】在美国,动辄几百万美元的一场专利诉讼律师费,并不是许多公司都能负担的起。我们藉百年来美国汽车发展过程中,汽车雨刷发明的轨迹,来认识美国这个特殊的专利发明制度与商品化过程。

一百多年前,汽车是没有雨刷的;那时开车下雨时,只能摇下车窗来看清前方马路,或是需要时时下车来擦净前方的挡风玻璃,碰到下大雨或大雪时,车子就无法开了。安德森女士(Mary Anderson)看到当时开车的人在下雨天的窘况,灵光一现,就想到了“手摇式汽车雨刷”的构想,并在1903年获得美国专利。由于当时的人认为,手摇式雨刷会影响开车的注意力,安德森女士的汽车雨刷发明并没有收到太多的专利授权权利金。讽刺的是,安德森女士汽车雨刷发明的专利在1920保护到期后,汽车雨刷却成为生意日渐兴隆汽车业的汽车标准配备。

有感于手摇式汽车雨刷使用的不方便性,1917年,布瑞菊屋女士(Charlott Bridgwood)发明了“自动汽车雨刷”,可能因为该项发明的成本(利用引擎动力及滚轴装置),以及面临其他不同汽车雨刷的竞争产品,布瑞菊屋女士的自动汽车雨刷发明也卖的不好。

在1964年柯恩博士(Dr. Robert William Kearns,1927-2005)发明“间歇式汽车雨刷”前,汽车的雨刷只能以固定的速度不停的摇摆。1953年,柯恩博士度蜜月时,左眼受到突然爆出的香槟瓶盖所伤,视力几乎全损。1963年的某一天,柯恩博士在雨天驾车,左眼几乎成盲的视力受到不停摆动雨刷的干扰,他当时也是灵光一闪,想到雨刷为什么不能像人的眼睛一样,几秒钟眨(动)一下就好。于是就利用他机械博士的专业技能,在1964年提出间歇式汽车雨刷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于1967年获得美国发明专利。

由于福特汽车的毁约,却盗用了柯恩博士的发明,使得柯恩博士不得不走上诉讼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由于聘请律师需要庞大的费用(如同以小虾米对抗福特公司这只大鲸鱼),加上柯恩博士几乎把全部的心力用于诉讼上,他的太太因为无法承受这种巨大的生活压力,带着小孩离开了他(他的故事后来被拍成“Flash of Genius”电影)。

柯恩博士与美国三大车厂孤单奋斗的专利诉讼,打了十几年,虽然最终获得了胜利,从福特公司及克莱斯勒公司获得了几千万美元的和解及赔偿金,但是这种“迟来的正义”却无法换回柯恩博士一生因为这种造福人类的发明,却遭受妻离子散、青春岁月流失的悲痛代价!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转自《大纪元》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