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汽柴油空污费 改固定费率

【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4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配合车用汽柴油成分标准加严,调整空污费费率,改采单一固定费率、每公升新台币0.2元,将向台湾中油及台塑石化征收空污费,2家公司都承诺不会反映于油价。

环保署表示,为提升车用汽柴油油品品质,可有效改善车辆排放污染,因此加严车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标准,将油中硫含量降低,达到与欧美日国际油品管制标准相同的水准。

环保署表示,为配合标准加严,将调整车用汽柴油空污费费率,不再以硫含量分级收费,改采单一费率做为收费基准,即每公升0.2元固定的费率,向台湾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征收所销售车用汽柴油的空污费。

环保署表示,2家公司也承诺,不会将空污费调整反映于油价。

环保署表示,移动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费在民国84年征收时,是采随油征收每公升0.2元,当时油价为16.7元,空污费占油价1.2%;若与99年第2季油价相比,此次调整后,空污费占油价比率约为0.67%,较84年为低。

环保署说,空污费主要用途包括补助民众购买使用电动车等低污染车辆、推动使用中车辆定期保养与检验制度、鼓励淘汰高污染老旧车辆等。以机车为例,台湾有大约1400万辆机车,每年运用空污费补助每辆机车80元定期检验排气,几乎每个家庭都获得这项补助。

环保署呼吁,民众购买使用电动车辆以取代传统引擎车辆,降低车用汽柴油的使用量,虽然空污费收入会因此减少,但空气品质变得更好,一样达到征收空污费改善空气品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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