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6日电)红标料理米酒今天上市,首日出货150万瓶,行政院长吴敦义称赞是造福全民。不过,欧盟对米酒降价有意见,经济部官员坦言“要美欧同意不容易”,米酒降价后续变化值得观察。
米酒在台湾属于民生必需品,每年销售量约 2.1亿瓶,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米酒比照蒸馏酒类每公升课征烟酒税新台币185元,每瓶0.6公升米酒烟酒税高达111元(每瓶售价180元),每年销售量下降到仅约750万瓶,导致私劣米酒充斥市面。
面对私劣酒问题,政府在民国98年 5月13日修正烟酒税法第 8条条文,为米酒高价问题解套。当时将蒸馏酒类改按酒精度课征,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征收 2.5元,每瓶 0.6公升酒精成分 19.5%米酒的烟酒税降为29.25元,米酒售价也从 180元降到50元。
烟酒税下降后,米酒每年销售量增为8000多万瓶,但民众认为税负仍属偏高,私劣米酒问题依然存在。
财政部委托台北大学民意与选举研究中心,针对“民众使用米酒习惯与加盐米酒的替代性及接受度”进行问卷调查,受访者中有96.4%将米酒作为烹调使用,显示米酒与现行加盐料理酒用途相同,两者属直接竞争或替代关系的相似产品。
财政部因而考虑再度修法,以增列“料理米酒”的方式,进一步为米酒高价问题解套。
财政部的主张获得行政院的支持,修法行动快马加鞭,立法院在8月的临时会时三读修正通过烟酒税法第2条条文,标示专供烹调用的料理米酒,酒税将按现行料理酒课税方式,税负更由29.25元在下降到5.4元,米酒从50元再降到25元。
不过,米酒降价引发欧洲联盟的质疑,欧盟认为米酒降价给予台制米酒的优惠待遇,超过非台制的竞争酒品,违反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第 3条,等于违反台湾加入WTO的入会承诺。
欧盟表示,目前正进行法律分析,完成评估后将就此议题再与台湾政府咨商,并审视下一步该如何采取行动。
欧盟来势汹汹,经济部常务次长梁国新日前表示,行政团队5月出席WTO货品贸易理事会时,极力向美国与欧盟说明台湾米酒是以料理为主,进口蒸馏酒不会被替代,但他坦言“要美欧同意不容易”。
经济部高层表示,迄今美、欧也没有提到要告到WTO,政府内部正研拟说帖,证明米酒与进口蒸馏酒没有替代性,必要时不排除派团专程向美、欧说明。
财政部强调,进口蒸馏酒只要符合料理米酒定义,也可以适用“料理米酒”的税额,“国内外一体适用”,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不过,这番说词是否能平息欧盟质疑?米酒降价已经开跑,欧盟未来的态度是否冲击米酒降价?值得深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