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

【新唐人2010年9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常春综合报导)北京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近日发表一份《走向社会重建之路》的报告,指出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官民关系紧张、劳资纠纷增多,是因为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3种力量失衡,“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未有效制约。

报告认为,在大陆的社会生活中,存在以权代法、以压制社会为代价强化权力的迹象,“在某些地区,权力的任性、霸道和恣意妄为显露得越来越明显。”

报告说,在经济领域中,资源正在向国有垄断企业集中。垄断的苗头开始出现在竞争性领域中,而在石油、钢铁、煤炭、交通、通讯等原有的垄断性行业,这一趋势在进一步强化。垄断企业被给予更多的资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特权。

报告强调,社会矛盾中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根源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失衡。更危险的是,“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目前已经叠加在一起,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权力和资本结合而形成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

报告指出,“举国体制”被当作最有效率的治理方式,“而各种社会矛盾却被压制或掩盖,从而酝酿着更大的社会危机。”

报告还提出了“社会恐惧症的概念”,指出,“权力对社会的恐惧表现为限制、打压或吸纳社会的自组织。”大众的恐惧表现为“对社会自主性的怀疑和否定”。“权力与大众对社会的恐惧及其相互作用,是自主且自组织的社会在当前中国缺失的根本原因。”

报告并指出,中国面临新的历史性抉择,即重建一个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并应该发展公民社会、工会、合作社等,来制衡权力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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