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丽婷台北25日电)儿福联盟今天公布儿童节目食物广告调查发现,国内每个儿童1年平均看3万个以上电视广告,其中近万个为食物广告。另一项调查发现,约2成7儿童会因零食广告而买来吃。
为了解台湾儿童接触食物广告的频率与内容,儿福联盟于今年8月9日到8月16日,在儿童最常收视的热门卡通节目时段(平日周一至周五下午5时到7时、假日中午12时到下午1时),进行食物广告检视,热门卡通包括航海王、海绵宝宝、新名侦探柯南等19节目。
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研发组研究员何佑宁受访表示,分析发现,在平日(周一到周五),所有广告次数为32.4次,食物广告平均每小时出现8.8次,食物广告占所有广告的比例为27.2%;假日(周六、周日)所有广告次数每小时29.1次,平均每小时出现9.9次,食物广告占所有广告的比例为34%。
何佑宁说,2009年10月间曾调查发现,孩童平日每天平均看电视2.6小时,假日为9.9小时,因此,进一步估算,孩童平日每天会看到84.2个电视广告,其中22.9个是食物广告,假日每天看113.5个电视广告,其中38.6个是食物广告,1年下来,国内每个孩童平均看3万3696个电视广告,其中有9968个是食物广告。
这些电视食物广告到底会不会对孩童造成影响?根据儿福联盟于今年9月27日到10月8日,针对台北县市、高雄县市、台南县市、台中县市的国小四到六年级学童问卷调查发现,有74.1%的孩子表示,他们在看电视时经常会看到零食、饮料、速食店广告,27.9%孩子表示,会因为看到零食广告想去买来吃。
儿福联盟指出,这份问卷调查有效问卷为1211份,在99%的信赖水准下,抽样误差不超过正负4个百分点。
儿福联盟表示,很多国家已经立法规范,包括禁止儿童节目播放垃圾食物广告等,呼吁相关政府部门也能研拟限制垃圾食物广告的播放频率及内容,还给孩童健康、正确的饮食认知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