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5日讯】今天,司法部长尼可森在多伦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要引入针对儿童性犯罪的新立法,试图以更严格的刑法保护儿童。
新的立法主要加强了网络犯罪的管理,条例规定 在互联网,电话以及其他远程通讯设施上讨论关于如何进行儿童性侵是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另外向儿童展示色情图片也同样触犯法律。
司法部长尼可森:“我们向那些 侵犯儿童的人传达的是一个很强烈的信息。”
目前已有的7项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条例中没有强制性的量刑,比如网络色情,暴露癖等,在新的刑法中,这些行为都要受到 强制性的量刑,刑期从 30到5年不等。
而在针对7项已有强制性量刑的犯罪行为,如 性侵犯,性接触,持有儿童色情作品的等行为 则要面临更严格的刑法。最低的刑期从45天 提高到了90天,具体刑期则看犯罪的情节而定。
议案还需要通过国会二读等诸多程序才能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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