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贪渎案起诉 5人羁押

【新唐人2010年11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9日电)特侦组昨起诉司法官涉贪案,台北地院漏夜召开接押庭,认为前高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有逃亡之虞,蔡的友人黄赖瑞珍、律师邱创舜、段美月夫妇有串证之虞,今天凌晨裁定羁押。

至于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则因坦承检方指控事实,并已将所得贿款交归国库或蔡光治,法官认为没有串证之虞,裁定2人各以新台币2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

检察官邱茂荣虽供词略有出入,但法官认为,可由监听译文补足,认为无羁押要件,裁定释放。

特侦组8日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将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房阿生、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13人起诉,蔡光治被求刑24年、陈荣和被求刑18年。检察官认定,相关被告在前苗栗县长何智辉铜锣案、前法官张炳龙贪污案中,涉嫌行、收贿。

台北地院昨天约下午5时召开接押庭,历经近11小时讯问后作出裁定。裁定理由指出,虽李春地、房阿生涉犯重罪,但2人对收贿及重要犯罪情节都已详尽陈述,并审酌2人已将所得贿款交归国库或共犯蔡光治,认为2人没有串证之虞,裁定交保。

至于邱茂荣也对如何受何智辉请托与李春地接触等犯案细节详尽陈述,法官认为,虽证词与他人略有出入,但可由监听等物证加以比对,且邱所涉罪嫌也非重罪,认为他无逃亡、串证之虞,裁定释回。

另外,陈荣和、蔡光治分别遭求刑18年、24年,法官认为2人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而邱创舜、段美月虽以罹患癫痫症、忧郁症为由,多以“不清楚”、“忘记了”回答,但对于与犯罪情节无关的问题都能对答如流,法官认为2人避重就轻,并有利害关系或人情压力,与黄赖瑞珍均有串证之虞,予以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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