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高校强迫学生献血引发关注

【新唐人2010年11月2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导)日前,一则甘肃天水师范学院要求领取奖学金、助学金或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必须献血的消息引发关注。有专家指出,强迫学生献血不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也不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

中国官方“人民网”教育频道报导说,虽然甘肃天水师范学院并不承认强迫在校学生献血的事实,但该校于2008年9月1日施行的《学生奖励暂行办法》中却明文列出,规定学生必须每年义务献血至少一次。

据一位2008年入读天水师范学院的网友披露,该校去年就明确要求各个班级必须有数名学生献血。而本学期开始后,学校更要求今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必须献血,否则不予奖励。中国民间公共卫生组织“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陆军指出,强迫学生献血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们国家的《献血法》明文规定,献血应该是自愿的。这样一种行为应该予以制止,并且以法律予以处罚。特别是那种强迫献血,势必成为一些人谋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即使说这个血液真正是按照法律规定用途被正当使用。那么我想也不应该成为一些部门以此来要挟学生的一种手段。”

关注中国教育机制的北京理工大学学者胡星斗表示,学校以强制要求学生献血作为发放奖励条件的做法,反映出中国当前社会公益事业的扭曲:

“中国目前关键是公益、爱心被扭曲。我们现实中经常看到我们的爱心被人所利用,而且是被有组织、有制度化地被利用,甚至我们还听说很多献的血用在了一些高级干部,特权人士的经常的换血。在中国这样的公益爱心其实还是由于我们这是一个利益中心的体制。而且我们又是一个特权横行,权力不受监督的一个社会。因此你的爱心可能被有权有势者所利用。”

根据中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提倡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虽然甘肃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处人员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如学生身体不适,也可以到社区帮助孤寡老人的方式参加公益活动。但是要求“学生每年至少义务献血一次以上”已作为评定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明文列入了该校公布的《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当中。公共卫生专家陆军认为,在倡导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官方的主导、垄断以及胁迫公众参与等畸形的现象正日趋突出:

“中国目前的公益事业本来应该是民间的和自愿的原则,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是被官方垄断。而且越来越多的是被强迫。对官方来说,它自己已经掌握了很多资源。但是它却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收钱去做它本来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这个就是它谋取了非法的额外的利益。显然,我觉得显然是一个目前非常畸形的问题。这样下去的话,公益就会逐渐丧失它原有的价值和宗旨。”

胡星斗教授也表示,强迫献血的做法无助于学生的关爱教育,中国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取决于如何建立一套真正的民主监督机制:

“中国它是缺少一个公开、透明的机制;缺少一个民主监督的机制。据报纸上报导,80%、90%的慈善捐款都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外的收入。它们做了什么?老百姓不知道。同样献血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时间久了,那么,献爱心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我觉得如果不能够解决我们的公益爱心被污染,被利用的问题。那么,即使强迫人们献血,整个社会也不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友善。”

据报导,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公开表示,将对天水师范学院强迫学生献血一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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