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4日电)内政部今天宣布,为保障中低收入户家庭无自有住宅者的居住权益,只要符合今年度租金补贴审核资格的申请人,将全数给予租金补贴,不需进行评点排序,也不受各地分配户数限制。
内政部说,若以往年审核资料核准率83.24%推估,初估4万5000多个家庭受惠,总经费约需新台币19.5亿元。
“整合住宅补贴方案”自民国96年开始办理,主要补助项目包括租金补贴、购屋补贴以及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
对于无力购置住宅的家庭,由政府提供租金补贴;对于有购屋能力的无自有住宅或2年内购置住宅并办有住宅贷款者,给予购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拥有老旧住宅亟待修缮者,提供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补助对象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租金补贴每月每户最高可补助3600元,最长补贴1年。
内政部表示,99年度租金补贴申请情形踊跃,原计划补助2万4000户,目前受理件数5万4000多户,受理申请户数已大幅超过预定办理的计划户数。
为扩大照顾弱势民众,营建署日前将民众踊跃申请情况提报内政部营建建设基金审议,会议通过增加“整合住宅补贴资源实施方案”补贴户数,并获经建会审查及行政院核定通过。
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除积极规划推动“社会住宅”政策,回应经济及社会弱势族群的居住需求,更以“租金补贴为主、兴建为辅”做为主要推动原则,扩大租金补贴的范围。他说,增加租金补贴办理户数,符合广义社会住宅的定义,更能达到政府照顾弱势民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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