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总统谈问题不代表法定职权

【新唐人2011年4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黄意涵台北14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前总统陈水扁二次金改案,合议庭当庭勘验扁接受名嘴专访光碟,检视扁对金改的看法。但陈水扁表示,总统谈过的问题不代表就是总统法定职权。

特侦组于民国98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及多名企业高层在内的20多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以金控并购并非总统职权,判决无罪。

高院今天再开庭审理,受命法官为检视扁对金改案的看法,调阅扁在95年间接受名嘴郑弘仪专访的影片,并当庭勘验。

在勘验近2小时后,陈水扁说,他在专访中说“谁抗拒改革,我就撤换谁”,是宣示对金改的决心与期许,且二次金改失败后,并没有人遭撤换,不能将总统谈过的问题、表达的意见,认定为总统的法定职务权限。

扁并举总统马英九曾指示立法院听取对于课奢侈税的意见,质疑难道立法权也是总统的法定职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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