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中窥豹知法院全貌 揭冰山一角还法官原形

【新唐人2011年4月22日讯】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一直在夏津人民心目中臭名昭著,究其原因是法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贪腐渎职、好色成性造成的。不说别的,仅举几个众所周知的例子便能一目了然:

一、吃了原告吃被告

这是个普遍到不能再普遍的事情,每一天法官们都在鱼肉着原告和被告,就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也理所当然的不乏娱乐场所享受着小姐们的“侍奉”。我有很多法院警车中午在酒店门外停着的照片佐证。

二、超审限积案

1、超审限积案比比皆是,夏津县开发区纪庄村赵玉成诉公安局欠款一案05年8月26日起诉的到如今都没有出判决。

2、再比如杨军诉夏津鑫达纺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97年立案,现在还未结案。像这种超审限积案我还能列举一大堆,你信吗?

三、改判案件层出不穷

我本人一个案子是为情毙命的已故法官李顺师审理的,对方是你们法院执行庭某人的姐姐,在夏津法院判决中我理所当然败诉(因为这是人情案、关系案),但我上诉后的审理结果是我胜诉,可见夏津法院以权谋私现象之严重,因胡乱判决造成改判的案件也是枚不胜举,这一点你们自然比我更清楚。

四、乱收费犹如抢劫

1、法院不仅收取案件受理费而且还收取明令禁止的“活动费和其他费用”。

2、另执行费由申请执行人先行缴费也是夏津法院独创的一大特色。

五、逃债耍赖假离婚

为逃避偿还银行贷款,更为了耍赖恶意不还贷款,不惜以假离婚来应对银行追债,像这种情况在法院已有好几例(恕不点名),这已不是诚信层面的问题了,利用掌握点法律知识,玩弄这种把戏,这充分暴露了法官们的丑恶嘴脸。

六、贪污侵占执行款

法警队执行来的钱款自己贪污挥霍,不返还当事人的例子实在太多。

1、最为恶劣的是河北大成县的原告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委托夏津县法院执行,夏津县法院将执行来的4万元钱到手后迟迟不给受害人,然而这一治病保命钱竟被法官中饱私囊,直到受害人找到开发区纪庄村的被执行人王道春后,才知道被执行人已于2年前就将这笔款交于法院,也难怪受害方将已成植物人的受害人擡到夏津法院撒手而去,夏津法院派干警将植物人送回河北省大成县原告的老家交与村委会,真乃天下奇闻。

2、如:执行来的多笔夏津县农行超期贷款被侵吞。

3、再比如:法警队查封夏津中天纺织的30吨棉纱,变卖20余万,只付给原告146000元,余款去向不明。

七、重复查封

夏津中天纺织公司的棉纱、面包车,先后遭到05年3月30日(夏法保字第333号、05年3月31日(夏法保字第334号)、05年4月4日(夏民三初字第16—1号)夏津县法院不同法庭的3次重复查封。并且,被查封的面包车一直被法院当自己的车开着,直到将好车开成破车。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

注: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4款的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适用意见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已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冻结的,任何单位包括其他人民法院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或者擅自解冻。

八、建设豪华办公楼

法警只有国家编制90余人的夏津县法院正在耗资2000万元建设8000多平方的豪华办公楼,夏津县法院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视在而不见。

九、公器私用

9月21日,由德州市人民法院和夏津县人民法院组织的几十名内部退休老干部来夏津旅游,动用依维柯、轿车等10余部警用车辆浩浩荡荡,身为两级法院的领导们难道竟不知《警用车管理规定》是个什么东西?

十、枉法裁判

1、就杨军诉夏津鑫达纺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例,夏津县人民法院不仅超审限程序违法,两年多才难产出一个颠倒黑白的怪胎,一个简单的借款纠纷证据确凿,却用高度概然性断案,竟连高度概然性只适用于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前提下才能用都未搞懂,这样的判决如果是一个法官因理解认识不同裁判错误也就罢了,却偏偏是众多重量级法官和庭长、院长组成的审委会的判决结果,真的是可悲到了极点。

2、再比如,姚圣顺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虚开数额500多万元,已构成犯罪数额巨大,但只是轻描淡写的判了个“判三缓五”,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10万元以上就是数额较大,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500万应是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此轻判为哪般?法院之黑暗由此可见。

十一、色胆包天

夏津法官好色是在夏津出了名的(恕不提名,是夏津县的老百姓都能说得上名字),从前些年某法官接小姐途中因车祸壮烈牺牲,到某法官和小姐分不开而结婚,再到前不久某法官为霸占当事人被其丈夫雇凶杀死而英勇就义,更到现在某法官和小姐生了孩子夫妻闹离婚等等,这些法官典型的好色写照使得法官在夏津人民心中的形象不堪。

人民法院,这么神圣庄严伟大的最高法律机关,现在都成了什么样子?这是法院吗?

据此,我以一位公民的身份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夏津县人民法院的违规、违法行为成立专案组,对我反映、检举的情况进行介入调查并依法作出严肃处理,给夏津县人民一个交代。

山东省夏津县开发区 纪庄村 农民 赵玉新

09年9月24日

凭心而论,夏津县人民法院不是连一个好法官也没有,但在这种魔鬼当道,坏风气盛行的恶劣环境下,好法官也只能靠边站,是得不到重用的,比如一身正气的好法官霍启昌,在百姓中有极好的口碑,办案认真,让人心服口服,业务精通,考评优秀,在娱乐场所你永远也见不到他的身影,接受当事人宴请的例子也从未发生在他身上,社会上的闲杂事一尘不染,据说其父辈就是传统的革命形象,从好法官的处境也就能看到夏津县法院是正气得不到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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