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3日电)新北市五股区发生载运烟火货车爆炸引燃事件,检警消彻夜调查,比对货车司机通话记录,烟火来源已有眉目;联系相关当事人说明后,即可厘清中国制高空烟火是否合法进口。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今晚表示,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制造或输入者,应向内政部消防署申请型式认可,发给证书,及申请个别认可,附加认可标示,并经检查后才可贩卖。
消防局火灾调查科今天初步调查,在防汛道路找到散落的高空烟火,墙壁混凝土严重碎裂情形,向屋内爆入等现场迹证,怀疑是货车司机卸货不慎,引燃货车上高空烟火酿灾。
高空烟火上有中国制造等字样,烟火来源引起关注。消防局透过车号与司机卢锦熹手机通联记录,往上追查烟火来源,也将厘清货车司机原欲将烟火运送何处,及货主是谁。
消防局表示,追查已有眉目,但需安排当事人到案说明才能厘清。
消防局说,国外输入的烟火,需经消防署申请核准后才可贩售。台湾烟火爆竹工厂多分布在桃竹苗与中部,基于劳力与生产成本,近年有许多从国外输入的产品。
新北市长朱立伦视察灾区时表示,这次意外凸显满载爆竹的货车安全问题应列入检讨,未来严格管制,防堵漏洞。
消防局表示,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规定,输入或贩卖消防署公告数量的烟火爆竹,应检附数量、合格储存地点证明、押运人、运输方法及经过路线等资料,申请发给许可文件。局长黄德清说,“这次发生爆炸意外的货车,并未向新北市府消防局申请。”
市府新闻局表示,将厘清这次严重伤亡意外,相关当事人责任,明天上午在成州国小将对外说明追查烟火进度、救灾复原与安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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