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人权关注者乐见 立院决议ST-2

【新唐人2011年6月4日讯】本周三,立法院朝野协商,取得共识,决议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续与新唐人亚太台签订中新二号卫星服务。这个消息让港台人权活动家表示肯定,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表示,台湾的言论自由获得保障,对中国大陆或香港民众,都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廖福特认为,中华电信仍应向社会大众清楚解释,给个交代。

台湾最高民意机关立法院朝野两党做出决议,要求交通部督促中华电信与新唐人签订中新二号卫星的续约案,香港人权活动家表示,新唐人卫星续约案对两岸三地的民主发展都起到正面作用。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秘潘嘉伟:“在中国大陆的人在看着台湾的(民主)发展,如果台湾的民众是非常好的,现在是能够出来的去为言论自由说话的话,是对中国里面的人民,或者是对我们香港那边来看也是非常好的、一个正面的推动作用。 ”

从5月24日行政院长吴敦义在跨部门会议上裁示中华电信与新唐人续约、到6月1日立院朝野协商决议坚持必须让新唐人登上有政府资本的中新二号卫星。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廖福特表示,这突显了新唐人卫星续约案代表的意义。

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廖福特:“由我们一个国家给予资本的,虽然形式上是民营的公司,它会不会因为跟中国的商业来往,而扼杀了我们整个新闻自由及其他人权的发展,这其实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当一个人权侵犯开始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后来都会受到伤害,甚至包括我们国内其他电视台。”

最高民意机关要求政府捍卫新闻自由,廖福特认为,中华电信仍应对外说明。

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廖福特:“在立法院做这种决议的话他应该是往正面发展,那我也希望中华电信真正很实质的去面对这些议题。中华电信应该向社会大众做比较清楚明确的解释。”

中华电信与新唐人亚太电视,何时完成中新二号卫星续约?各界持续关注。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政祥张明筑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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