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技术输出 检:难捣核心

【新唐人2011年6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新北市29日电)新北市警方今晚表示,前往台中市破获诈骗集团。检方说,法务部已研议修法加重诈欺案刑责,一般案件要查获诈欺核心不易,多是查获车手与人头账户。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队今晚举行记者会表示,板桥地检署上午指挥警方在台中西区等地,查获涉嫌诈骗的刘姓、庄姓男子等4人,包括主嫌与车手等,并起出犯案的伪造证件、印鉴、行车记录器。

警方说,这1诈骗集团是假冒检察官,以监管账户的老招式诈骗,但仍有人上当;实际上,检警、司法机关绝不会在电话中表示要收押或管收。

集团伪称被害人账户遭盗用,要监管财产为由,要求被害人将现金交给假冒的“监管科书记官”歹徒,并由歹徒交给被害人伪造“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监管收据”公文。

板桥地检署下午在三重区,也举办1场司法改革座谈会,与会人员反映,有民众遭人头账户牵连,是诈骗集团的无辜被害人。

座谈来宾说,诈骗集团锁定老人家倾家荡产相当可恶。日前的“空中监狱”遣送海外犯案诈欺集团,有宣示效果,“但还不够,嫌犯以检察官名义诈骗,希望加重刑责。”

板检检察长蔡碧玉表示,有些被告是以出卖人头账户为业,每个户头收取新台币3000元利润,所以,是否真的无辜需要厘清。她28日参加法务部的“刑法研修小组会议”,其中也提到研修相关诈欺刑责。

蔡碧玉说,昨天会议中,有高等法院法官指出,在“一罪一罚”原则下,部分诈欺案判刑10年至20年,刑期不算轻。

但蔡碧玉表示,诈骗集团要查到核心不容易,这几年警方也很努力宣导,从近年诈欺案件量下降趋势,可以看出宣导绩效;也使得台湾诈欺集团技术输出,在国外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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