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是谁开启了社会主义的众恶之门

【新唐人2011年7月4日讯】 一、 妒嫉和伪善

在东西方正教的影响下,全人类所有文化都把“妒嫉”看作是“不好”的心理状态。妒嫉的直接表现在于要人要维持一个“我好”和“我的比你的好”的心理状态而不愿意接受别人在财富、地位、能力、道德和命运前途等方面比自己强的现实甚至于别人比自己强的可能性。

几乎所有陷入妒嫉其中的人都自然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合理化这些妒嫉导致的思想行为,甚至于从宗教和社会伦理中去寻找看似正当的理由去掩盖它。它根植于人过度为私的心理,是形成社会主义等贬低别人贡献和抢夺他人利益的理论的心理基础。

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所有“均贫富”的理论之所以为很多人所接受,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人的妒嫉心理并给它穿上了种种冠冕堂皇的美丽外衣增加了它的迷惑性,最典型的就是利用人们对“无私”这种根植于出世信仰的高尚境界的向往,明明是自己出于为私妒嫉别人,反倒给人家扣上一个“为私”或“显示自己”的大帽子,用伪善把自己包装起来,然后就可以大打出手了。这是无分中外,所有妒嫉者最驾轻就熟的一招。

由于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强调内向性格的好处,尽管有“止于至善”和“欲正其心,先诚其意”等人世间正理的要求,讲待人以诚,遇到矛盾反观自省,做事不要为所欲为,要善待他人,有容乃大。但内向性格带来的“不显示”这种对自身修养的要求在人心变异后也暴露出了其弱点,作为打人的棍子,被私心作用下产生的妒嫉所利用。自古所谓文人相轻,越是知识分子越受不了别人比他强。二十四史到处可见“妒嫉”两个字。连半个神仙的申公豹也因为妒嫉姜子牙而给他到处捣乱,神通广大的济公也被妒火中烧的灵隐寺方丈赶出庙去无处栖身。妒嫉者对别人比自己强的典型反应是:你哪是本事大,你那是“自私”、“显示”,良心大大地坏了。受儒教内向人文性格影响的社会对被扣上这两顶帽子的人一般采取有罪在先的判断,伪善的妒嫉者随便扔出以上一顶帽子,被指责的人便要花费大力气为自己作出无罪辩护,想办法拿出证据来辨清冤情,而且往往也说不清辩不明。这帽子一扣,对被妒嫉者而言就象一个人在当今美国法庭上被人莫名其妙地告了一状一样,不管冤不冤,不死也要先脱三层皮,这就使人越来越不敢出头,不敢与众不同。

在一切判断的标准以“为自己得好儿”为出发点的私心作用下人很难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样的感受不可能是真实的反映客观世界的,为了证实“我对而他错”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和别人的好,妒嫉心作用下为了证明别人不好而丧失理智,这妒嫉心一出,所谓“客观”就很难作到了。这时人的行为是不是伤害了别人或大家的共同事业自己可就看不清也顾不得了。

在儒教正理的作用下,有些人一开始也知道这么做不对,但如果不能真正达到儒家要求的通过“反观自省”而将内心与行为一致的“诚且善”的境界,为了维护自己高人一等的自尊心(实际上是当事人不愿意承认的自卑),压抑自己到一定程度后,容易使性子给别人扣上自私显示的大帽子而作出损人不利己的极端事情来。这种强烈的妒嫉已经在中国文化中形成了一层制约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很不好的东西,谁出头谁就会被攻击,致使中国人的创造力越来越受到世俗社会的压制。它使出于“私”心而产生的妒嫉及其行为竟然伪善地以“鼓励无私”、“打击为私”的名义出现,这种行为其实严重违背了儒家对人要求的“诚”的基本心性标准,但强调“内敛”的儒家文化被世俗不断变异和败坏后,已经很难让人对此认识清楚了。这也是中国社会最终竟然接纳了同其主流传统价值观完全相悖的外来的劫富济贫式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性格上的内在败坏因素。

中国五千年文化相对西方现代文明具有更加深厚的内涵,但正因为其深厚所以复杂。人类社会存在好坏相生的道理,有多好的东西就有多坏的东西相应存在。正像不能因为当年犹太教士出于妒嫉怂恿总督彼拉多杀害了耶稣而将犹太教列为邪教一样,儒教也不能因为其所教化下的人的妒嫉将其滥用而被指为一无是处。西方人虽然不像受儒教影响的东方人那样内向,没有中国人背后思想和文明的复杂性,但只要为私一过头,一样产生妒嫉心,一样用冠冕堂皇“为公”等理论掩盖那实际出于为私而产生的妒嫉,美化由此产生的行为,甚至一样歪曲正教来伪善地为自己的私心膨胀涂脂抹粉。

不同于东方内向性格导致的几乎到处无所不在的妒嫉,外向的西方人的妒嫉心理主要体现在对待财富这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和左派大政府等“均贫富”这一类美丽的外衣掩盖下实际上是对拥有财富的人的妒嫉。同中国人拿儒教伦理指责别人以掩盖自己的妒嫉一样,西方人也将自己妒嫉别人财富的心理用正教的教义来伪善地包装起来。

比如耶稣讲的“富人上天堂,就像骆驼进针眼一样难”,本来是指人若因为耽于世俗的利益和短暂的情爱(Phileo 原始的希腊语圣经中的人的因情所生之爱)而认识不到回归天国世界和将心性升华到爱的真谛Agape(原始的希腊语圣经中的真正的神的无私无我的“爱”,东方文化中对应的概念是慈悲)对自己生命的重要,其自由意志就很难作出正向选择,神就会无从下手拯救他,使他获得永生。其实富人有富人阶层的矛盾,不论贫富,大家在世俗中都没有三天好日子过,富人也并不是不能产生回归天国的愿望。耶稣也将妒嫉看作人的罪,带着它是不可能返还生命最初Agape的真善本性并回归天国的。他根本不是叫人厌恶富人而去均贫富,他只是让人不要耽于世间利益而蒙昧了回归天国和无私的善良本性的愿望。

讲到这里顺便说一句,现在的教会有几个以真正叫人以回归天国世界和Agape本性为第一要务的呢?就像一个人说爱他的父亲,却不想回家同他永远在一起一样,那怎么能说这人还有对他父亲的真爱呢。至少所有的早期基督徒都是将回归天国和自己的Agape本性而同他们的主永在一起为信教的首要目的的。耶稣将这样不以引领人回归和得永生的初愿为目的的教会比喻为以弗所教会(Ephesus Church),会将引领信徒的灯台从他们那里夺走,尽管以弗所教会也努力传教,但耶稣不承认那里会带给人他的圣灵(Yet I hold this against you: You have forsaken your first love.)。如今的很多教会不仅实际上是以弗所教会,更恶劣的是他们还宣扬是耶稣让人们尽情享乐爱自己(Unrestrained indulgence, especially on sensual pleasure),把Phileo(原始的希腊语圣经中的人的因情所生之爱)甚至于Eros(希腊语中的人的肉欲之爱)说成是人不可剥夺的神所赋予的最初本性,利用翻译圣经时英文的局限(将Agape、Phileo等都翻译成Love)而偷换了神圣的爱的概念。于是就有了某些教会中伪善地支持高福利政策和把“均贫富”也当成圣洁的善行的一系列社会主义和左派政治倾向。出于同样的原因,也有了世俗自由意志论者搬出基督教来神圣化其出于Phileo和 Eros(情和欲之爱)且脱离了神所规范的人的伦理道德后的的行为,并侮辱人们对“无私无我”的Agape(是包括Phileo在内的一切爱的来源)的向往。

某些现代教会的这种行为,和中世纪教会打着耶稣救赎的名义贩卖赎罪券(Indulgence)不同的只是从为了牟利转到为了把人拢在他那里维护那个热闹的形式而已,已经丝毫没有获得神救赎而得永生的内涵了。尤其是当今天的人们竟打着耶稣爱的名义丑化神所赋予人的无私的先天本性之善-Agape–及相应的无私无我的境界时,方向都同神所要的完全反了,他们还指望凭着这种亵渎神的行为在死后去天国吗?神是Agape(慈悲),又是Justice(正义),那么如此亵渎神的人又怎么可能指望神的圣灵光顾呢?光顾他们的,是不是就会有神的正义呢?

回到前文,促使人赞同社会主义、大政府、福利社会等左派政策的心理根源是妒嫉和伪善,而妒嫉正是由于人出自保护自己的私心作用下带来的偏见并用伪善包装造成的。尽管这同无私的Agape(慈悲)本身毫无关系,但它会用“崇尚无私”的棍子打击别人并美化自己的堕落,他开启了社会主义等左派思想和一些偏激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的罪恶之门,也促使了人们对“无私”这种高境界心性标准的质疑甚至仇恨。它既导致了依赖世俗集体或领袖的左派思想,也是促使人走向完全崇拜世俗自我的另一种极端的根源,诱使人彻底断绝产生回归本性的正向自由意志的希望,从这个角度,说它是开启社会主义众恶之门的罪魁,我想也不为过吧。

二、 幸福和伤害

马克思在“幸福生活”的谎言召唤下,让人以“信人”的借口来“反对神”,从而堕入地狱。幸福本身对生命而言是美好的状态,只不过天国世界中的幸福具有永恒不失的完美的特点,而世俗幸福的特点是短暂并无法避免随之而来的失去时的痛苦感受。人的生命虽然在被按照神的样子创造时被赋予了无私的Agape的本性,但因为种种原因而在漫长的生命进程中迷失了本性,将为私和对变化的外物的执著掺了进去而演变成Phileo(情之爱)和Eros(欲之爱),给人世间的幸福带来了不确定和不可把握的特点。Phileo甚至于Eros本身不是罪,Phileo甚至是使人在返还Agape本性之前能够在世间生活和维持生命的必须。只要在神所为人规定的道德规范之内,人出于Phileo(情之爱)甚至于Eros(欲之爱)的行为就不是什么大错,例如男女之情只能发生在夫妻之间。在合乎道德规范的前提之下,他们还给人带来了世间的幸福(尽管不长久Eternal)。但同时所有的正教都告诉人陷于Phileo(情之爱)和 Eros(欲之爱)之中不是长远之计,有得到时的幸福就伴随着失去时的痛苦,人就在这苦乐相杂的强烈感受中追求着。他认为人活着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回归其真正生命诞生之地和先天纯善的本性Agape,回到没有痛苦的永久幸福的境地中去。这也就是为什么神给人留下了一系列世间须守的律法让人能够在Phileo 和Eros中生活时不要犯罪而毁掉自己回归的希望,同时又让人以将爱升华到Agape和得永生为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人确实是为了世俗利益而活着,人类社会也确实有以利益来维系的因素,只要还认为“回归永久幸福的真正生命诞生之地和先天纯善的本性Agape”是“好”的,是高尚的,并遵守神佛给人定下的道德规范,就不算大错,就还有希望。

人追求世俗的幸福不算大错,但因为对利益的追求和放纵而破坏别人的福祉就错了,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直接损害了别人的世俗利益,如前文中所论述的因过度为私而生出的妒嫉之心贬低别人的贡献并剥夺别人应得的利益;另一个就是为了“正当化”甚至“伟大化”对世俗不完美幸福的追求而贬低和打击人类获得“完美幸福”的希望—对回归永生之地和无私无我的Agape本性的追求。后者尽管没有对人的世俗利益造成马上和直接的伤害,但如果神佛认为的人应该“对回归永生之地和无私无我的Agape本性”真是对的话,那这种为正当化自己对利益的追求而对无私的美德和Agape本性进行侮辱和诋毁,是不是对人生命前途的伤害呢?自己信马克思主义是自己的悲哀,拿着这些思想去到处散播就是一种害人的行为了。

当然我们讨论这个理,是把事实分析出来供大家参考,不是要对左派或宣扬世俗利益至上的人怎么样,相信每个人只要能够理智地分析问题,对自己负责,就不会被各种激动人心的口号所误导。

三、 私与无私

正如人类历史上最优秀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所说:“一个人是我们称之为宇宙的这样一个整体的一个部分,局限在这层时间和空间的框框之中的一个部分。他在体验,思想和感觉时,常常与整个世界脱离,生活在一个他自我意识所看到的光学幻象中。这幻象对我们来说如同监狱,它将我们囚禁在自己的个人欲望之中,便是有限的关爱也只给了离自己身边最近的极少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必须从这样的监狱中解放出来,将我们慈悲和关爱的范围扩大到能容纳所有的生命,整个自然”。

生命作为个体存在于宇宙中是客观事实。个体生命应对其自身的思想行为负责,追求其“身”长远的幸福和从根本上远离灾祸是所有生命的自然追求。然而,宇宙创造了世俗生命之间的间隔,你“见”不同于我“见”,你切身感受到的苦乐我没有直接的体验。这种间隔形成了宇宙整体时空场中的一个个个体。这使进入间隔中的生命无法看到全局和体会到别的的生命的感受。因此无法保证自己的行为不对别的生命造成伤害。

基督教的“爱人如己”,佛家所讲的“慈悲”,都是指个体生命提高心性彻底打破这个间隔后的状态。但生命始终有个体“身”的存在,并不会因为“心”的“无我”状态而丧失“身”的个体性。如果把个体生命“见”与“身”的间隔叫做“私”的化,这种打破间隔的“无私”的心性能量不带有任何世俗的目的,其结果可以使个体生命证得觉悟后的永恒幸福的大自在,获得身心一致,良性循环的真正完美的个体自由。觉悟的个体生命也必将给他周围相关的其他生命带来幸福。这是作者在自己目前境界中所理解的正教所指“无私的慈悲(Agape)”的真正含义。在人类社会中,这是能给生命带来光明前途的高尚的路,也是生命达成完美自由的希望。

完美的自由,应该是身心一体,所思,所行,所得,所见同宇宙之理法浑然一致,生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Integrity),这种幸福和其所带来的自信和自尊不会随着外界物质利益的得失而变化,是长久而真实的,对一切生命都是最好的状态。这决不是生命在世俗观念驾驭下的不稳定状态,所谓“非常道”。其路唯坚,但虽难行却是能行的,正所谓“道可道”。这是受无神论迷惑和彻底陷入世间得失的人所无法理解的,正如马克思主义者把信仰视为“精神鸦片”以及《自私的德性》的作者安兰德把一切正教信仰都视为“神秘主义”加以嘲笑一样,完美的自由并不因为他们的嘲笑而不存在,但如果神佛说的是对的,信了他们的人确实会因此损害了能给自己带来永生的希望。

社会主义等世俗的极权政治为了让人们不做判断地跟从其世俗的“领袖”,将以上神圣的“无私”这种高层次的出世间心性概念世俗化。利用了人正常的对自己认知能力不足的承认和需要提高心性的潜在愿望,将人的希望从神佛那里转移到世俗的“领袖”或“集体”(民族、种族、政府等)身上。让人放弃自己现有的认识,去接受世俗“领袖”或“集体”的认识,放弃自己现有的欲望去满足世俗“领袖”或“集体”的欲望,而他们的好恶和认识也是同你我是一个世俗层次而不可能完美的,因此不可能将人带到更高的精神状态中去。当人们的美好愿望破灭,认识到上当受骗了之后,心中会充满无名的愤懑和屈辱感。这时要么回到对神佛信仰的正途,要么在屈辱中闭上心门从此只相信自己的狭隘的感觉和后天观念,拒绝所有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先验真理,嘲笑“无私无我”的高层次心性标准,掉入世俗自由意志论的罗网。这让我们不得不感叹魔鬼的狡猾和人之可悲。

无私无我本非罪
先他后我是正觉
共产古蛇一夕咬
误把天道当罪魁

文章来源:《右派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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