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律师朱宇飙 “预备犯罪”判两年

【新唐人2011年7月22日讯】据本台了解为法轮功修炼者辩护二度被捕的广州律师朱宇飙案一审宣判,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名成立判刑两年,家属强烈抗议政治迫害。

一直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去年广州亚运会前被捕的律师朱宇飙,案件经广州海珠区法院本月十三号一审宣判,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成立,有期徒刑两年。

他的父亲,中山大学退休物理系教授朱梓英本周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判了两年,既不意外也不是意料之中,都是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我们这方面没什么发言权,就算你再坚持自己的意见也没用,他们不讲法,你能怎么做。我们的声音太弱了,什么都给你盖住,有什么用呢?谁都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我的儿子又没犯罪,为什么要抓他?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本台记者周三致电辩护律师刘正清,他表示判决不法,但目前不便多说:“因为我现在还在处罚期间。但朱宇飙这个事情,如果按照法律他应该是无罪的。”

法院判决定罪的主要依据,是公安在朱宇飙住所缴获其制作而“尚未传播”的法轮功宣传品,包括法轮功书籍、光碟、小卡片、护身符等物品一批。

朱宇飙的母亲旁听了宣判,她控诉这种以“预备犯罪”给与刑罚,并表示儿子也当场不认可判决,相信会上诉:“ 非法审判、暗箱操作,我儿子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又是学员,我儿子不承认它这种迫害,我当时也说了,我儿子没罪,你们应该是被告,我们应该是原告。我估计儿子会上诉,我今天也给中级法院去了封信。”

因连续担任法轮功修炼者的辩护律师、07年被公安抓捕并处一年半劳教的朱宇飙,2008年提前获释回到律师行业,因为拒绝司法部门要求写保证不再为法轮功案件担任辩护,因而未能通过年检,律师证被扣。朱宇飙仍暗地为被捕的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直到去年广州亚运前夕8月18日警察上门,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了他。案件两度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最终起诉。一审五月开庭闭门审理,连家属也不获准旁听。

本台周三致电曾与家人联系,称如果他认罪就能回家的海珠区检察院案管科,工作人员听到朱宇飙三个字即刻说与他们无关:“我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我搞不清楚,你问。。。我们起诉这些东西的,我们不起诉,不办理这些东西的。”

而被告的母亲念念不忘起诉书上十二个字:“预备工具、制造条件、准备犯罪。准备就是还没有犯罪嘛!从我儿子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后始终不放过他,把我儿子当成活靶子,告诉其他律师不要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为朱宇飙作无罪辩护的刘正清律师近期同样受重大压力,今年三月被公安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拘押一个月后取保候审,七月份又被广州司法局以经济问题停业处罚三个月。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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