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裁定纾困不违宪 须经国会批准

【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讯】德国宪法法庭星期三(7日)裁定,德国为希腊和其他欧元国家提供援助合法﹔但表示,未来对欧元区的援助,必须让德国议会拥有更大的决定权。这个要求可能会放缓欧洲应对债务危机的速度。

德国宪法法庭星期三驳回了旨在阻止德国参与希腊以及其他欧元区成员国援助的诉讼,支持第一轮希腊救助计划及欧洲稳定基金(EFSF)。

大法官佛斯库里(Andreas Vosskuhle)宣布:“欧元区的金融稳定法和欧洲稳定机制基金有关对希腊的援助,不违反宪法第38条第1款的选举权。”

大法官佛斯库里(Andreas Vosskuhle)在宣读裁决时还表示,在提供援助以前:“联邦政府有责任在提供援助之前,寻求预算小组委员会的批准。”

法庭同时裁决,国会不得批准可能造成日后国会不可预期负担的援助案。

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已经收到了来自欧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而欧元区第三大经济体意大利也面临相同难题,正在努力实施一项樽节计划。

经济学家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会放缓德国对债务沉重的欧元国家提供协助的速度。

新唐人记者唐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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