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立:群体性事件的中国起源

【新唐人2011年10月15日讯】只应社稷公黎庶,哪许山河私帝王。——林昭

人类的历史就是错误的历史,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地犯错误,然后再纠正这些错误;犯错与纠错构成了历史的起起伏伏,人类就在这些错误中徘徊、进步。所谓错误,在于精英们总是自以为是地漠视"群众"。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加塞特在《大众的反叛》中说:"历史犹如农艺,其养料来自河谷而不是高原;来自普通人的社会水准而不是显赫者。"群众永远是历史的主角,社会才是历史的真正舞台。在中国历史中,"社会"这个词诞生于文昌锦绣的大宋帝国时代,"社"指的是社团,"会"指的是集会,有组织性的社团集会孕育了中国社会的出现,这就是"社会"的中国出处。

事实上,社会的历史要比国家的历史悠久得多,早在国家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社会。从某种意义上,国家是作为社会的补充出现的,直到后来逐渐取代社会,形成专制权力下的国家主义。人类是作为一种社会动物出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本身就是反人性反社会的。示威权作为人类天然的生气权,充分体现出人类的社会性,而示威却常常被视为对国家的对抗和威胁,从而遭到国家机器的打压。社会与国家的对抗体现为暴力对非暴力的镇压。作为国家机器,士兵、警察和黑社会以集体性暴力为职业,因此构成暴力专家。相反,一般民众的示威本身是非暴力性的,但却常常遭到暴力镇压。

美国学者查尔斯•蒂利在《集体暴力的政治》中认为,"集体暴力是一种政治形式","在所有的社会互动中,暴力显着性增加的原因是现存的非暴力程序失去了他们的保证作用"。所谓"非暴力程序",是指诉讼、媒体批评、罢工、选举和公开集会等社会性示威活动,当今世界中,所有民主国家都为示威提供合法的地位。示威显然不能被称为"骚乱"、"暴乱"、"起义"和"恐怖活动"等暴力活动。示威的合法化保证了范围广泛的公民自我组织的权利,比如集会、占有公共空间、视自己为集体利益以及表达要求。

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写道:"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毫无疑问,一切国家权力都来自群众,而不是官吏。从根本上来说,群体性的示威与官方的阅兵式是类似的集体行动,都是一种对暴力和威胁的传达,但其本身并不是暴力;不同之处在于,群体性示威是社会性的,官方阅兵式是国家性的。因此,前者常常被权力垄断者斥为"非法",后者却为权力垄断者所热衷。

在公民社会阙如的情况下,作为公民生气权的合法示威权利在中国同样是不存在的。示威作为一种非暴力活动被置于非法状态,从来使官方的暴力镇压合法化。在非暴力程序被堵死之后,暴力逐渐成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唯一渠道。在这种暴力博弈中,国家机器依靠对暴力专家的垄断,从而获得彻底的胜算。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所谓"群体性事件"之命运。

中国传统政治模式中,权力对社会的控制不可谓不严密。法家文化中,不乏对民众的制约和弹压,"内用刀锯,外用甲兵","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官方对社会事件的习惯性恐惧和敌视,生动的展现在官方话语中,比如早期的"非法聚集"和"非法冲击",或者"暴乱"和"骚乱"。在公民权利诉求的广泛压力下,官方虽然仍禁止示威权的开放,但不得不以狸猫换太子的手段做出妥协,比如以"停运""停工"来代替"罢工",以"散步"来代替"游行",对抗议示威活动一律进行信息封锁。在主流媒体被官方垄断的中国,信息封杀使示威效果大打折扣。正是在这种皇帝新装的时代背景下,"群体性事件"一词成为没有示威的中国一景,在伦敦和华尔街迎来一波波公民运动的时代,中国只有暗流涌动的"群体性事件",只有不被官方承认"公民身份"的"不明真相"、"被少数人鼓惑"、"听信谣言"、"愚昧"的"群众"。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中国发生群体性事件约8700起,1994年约1万起,2003年则达到6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另据学者统计,从发生次数来看,过去15年间,群体性事件的年增长率为17%左右;而从发生规模来看,参与群体性事件人数的年均增长率为12%,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其中参与者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起,增长4倍。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访谈时透露,从2006年到2010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增加了一倍。有人据此推算,2010年的群体性事件至少有18万起。上海交通大学《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则显示,影响较大的危机舆情事件有72宗,即平均五天便发生一宗影响较大的危机舆情事件。近年来规模大影响广的事件包括贵州瓮安事件、陕西陇南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安徽马鞍山事件等。以工人和农民为主体的维权性事件约占全部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75%以上。与"群体性事件"成正比的是"暴力专家"和"暴力经济"的繁荣,中国政府将"维稳"作为核心目标。2011年维稳费用的预算为6244亿人民币,比上年增加了21.5%,且超出了中国2011年公开的军费预算6011亿元人民币。与2011年6月中国国防部长梁光烈在新加坡答记者问时说"解放军应该保卫的核心利益首先是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是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同出一辙。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历史正是从"群体性事情"开始。2800多年前,周王朝的第十位国王姬胡即位,因为他实行极其严厉甚至恐怖的维稳政策,后世称为"周厉王"。周厉王严厉到什么程度?"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所有的镐京人都不敢说话,即使是在路上见到也不敢打招呼,只能互相交换个眼色。看到如此万马齐喑的和谐社会,厉王高兴了,告诉召公说:"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则回答:"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而溃,伤人必多。"3年之后,发生了"群体性事件",即周史上著名的"国人暴动"。镐京的贵族、平民和农民一起把政府平了,姬胡跑到了彘,说是流亡了。这一年中国有了第一个年号,叫做共和,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从此中国历史有了确切纪年,中国的历史也从此开始。

天朝末日,津浦铁路督办吕海寰因强占土地引发"群体性事件",张之洞奏称:"朝廷用人,如不顾舆情,恐怕要激起民变。"摄政王载沣傲慢地说:"有兵在,还怕什么民变。"张之洞愤然道:"国家养兵,岂是用来打老百姓的?"张之洞咳血而出,长叹道:"国运尽矣!"不久即溘然而逝。张之洞生前坚持铁路"必须官商合办","铁路为全国利权所关,不甘让利于商,更不肯让权于商"。1911年5月9日,大清中央政府宣布了铁路国有的国策:

国家必得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从前规划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路政错乱纷歧,不分支干,……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论。

事实上,铁路确实成为天朝覆灭的导火索。在官商盛宣怀的策动下,天朝颁布"铁路国有"计划,将已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由此引发了席卷中国南方的群体性事件,即铁路风潮,又称保路运动。事件初期,以"民股"参与铁路建设的广东、四川、湖南和湖北四省民众发起集会,向天朝政府提出抗议请愿;神圣的天朝以强硬姿态责令各省官吏对参加保路运动的人"严行惩办",各省派到北京请愿的代表也被"押解回籍"。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悍然下令军警向手无寸铁的示威民众开枪,当场打死30多人。这场骇人听闻的"成都血案"使抗议转变为一场武装起义,督办大臣端方遂从武昌带新军入川镇压,途中被正义的新军将士逮捕处决。10月10日,正义的武汉新军向邪恶的天朝开枪,两日后在武汉宣布成立湖北军政府,黎元洪被推举为都督,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历史就这样令人拍案惊奇,没想到堂堂天朝最终竟然被一场不经意的"群体型事件"颠覆。

中国传统政治是文人政治,刀笔吏是中国权力的主要掌控者。书法作为中国文人的特长,往往成为权力的敲门砖。早在秦始皇时代,李斯和赵高就以书法而成为秦国的青龙与白虎。后世的蔡京、秦桧、和珅、严嵩也都以书法而登龙有术,现代以来的郭沫若、康生和舒同亦是如此,书法背后一颗无耻下流的酷吏面目。这种审美与罪恶的诡异结合构成中国权力史的常态,董其昌仅是其中一蟹。康熙对董其昌书法推崇备至,亲笔题跋曰:

华亭董其昌,书法天姿迥异,其高秀圆润之致,流行于楮墨间,非诸家所能及也。每于若不经意处,丰神独绝,如微云卷野,清风飘拂,尤得天然之趣。
 
董其昌是明万历年的进士,少年时因书法低劣落榜,后临池苦练,终于成为一代书画大师,号称"三百年来一巨眼"。董其昌供职翰林,任学道,当过皇太子的老师,后来辞官衣锦还乡回到老家上海。

所有的权势都来自暴力,董其昌不惜巨资豢养了一大群类似今天"中国城管"的人渣和流氓,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无恶不作,这实际是中国市井自古的常态。董其昌虽然书法伟岸,但其实人品猥下。他本人骄奢淫逸,老而渔色,囤积有多房妻妾,另外广招致方士,作为房中术特别教练,练习采阴补阳之术,至于当代收集阴毛做阴毛笔或许也有,权力本来就是欲望的极致,变态只是一种较高境界而已。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秋天,已过花甲之年的董其昌大概伟哥吃多了,强奸了一个叫绿英的丫鬟,这对董其昌来说跟随地大小便一般不值一提。绿英的爹娘是秀才陆兆芳家的佣人。绿英逃到陆秀才家向爹娘哭诉。董其昌的维稳办公室闻讯,即刻启动"非法上访"预案,出动200多全副武装的勇士冲进陆家,掳走绿英不说,见人就打,将陆家砸了个稀巴烂,以达到最大震慑效果。

可怜陆秀才祸从天降,含恨之下,竟然也走上了漫漫上访之路,自然没有任何结果。陆秀才是有文化的人,类似今天的大学生;有读书人受到启发产生灵感,将董其昌的丰功伟绩改编成说唱段子,类似如今的手机简讯;说书人就走街串巷地宣传董其昌同志的先进事迹–“白公子夜打陆家庄,黑秀才大闹龙门里",云云。

为了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到"鼓惑",董其昌维稳办立即展开"跨省抓捕",终于捕获了一个为董其昌歌功颂德的说书人。经过躲猫猫睡觉洗澡喝水,意志薄弱的说书人竟然"被精神病"死了,临死前胡乱抓了一个范秀才做垫背。范秀才成了下一个"冤鬼",他还是董其昌的亲戚,但董其昌素来大义灭亲,爹亲娘亲没有毛主席亲,范秀才被抓到董其昌家,写了保证书才放回。范秀才有志气,回来就活活气死了。

范秀才一死,范秀才他娘悲愤之下,带着3个丫鬟跑到董其昌家讨说法。董其昌维稳办的革命战友们采用中国人最常用的革命手段,将这4个女人扒光衣服拖进臭水沟,将其阴部捣得稀巴烂……董其昌同志毕竟是熟读经书满脑子仁义礼智信的先进代表,在他的英明领导下,勇敢的先锋队拖着4个满身污泥伤痕,头破血流,两股血流如注的女人游街,向广大愚昧的群终或者"普通老百姓"宣布–这就是反对董其昌同志的下场!

事实上,这精彩的中国场景在伟大的文化大革命时期是家常便饭。但那400多年前的中国人还没有那么经多见广,心理素质比较脆弱,竟然把这当成了新闻。董其昌这光天化日之下的伟大创举立刻轰动了全上海地区。伯克:邪恶获得成功所需的是善良的人保持沉默和无动于衷。那年代还没有报纸、电视、互联网,好在中国人已经发明了印刷术。正义的人们印刷了各式DM单页,大书特书董其昌同志的光辉事迹,广泛传唱,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连续数月高居流行歌曲排行榜榜首……

董其昌及其家人"封钉民房,捉锁男妇,无日无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早已激起了民众特别是士林的愤怒:"敛怨军民,已非一日,欲食肉寝皮,亦非一人,至剥裩毒淫一事,上干天怒,恶极于无可加矣。"事情终于有一天到了"真正怨声载道,穷天罄地"的地步。一些有良知的人四处发帖,檄文言语犀利、同仇敌忾,读来令人血脉贲张:

人心谁无公愤。凡我同类,勿作旁观,当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讨,以快人心。当问其字非颠米,画非痴黄,文章非司马宗门,翰非欧阳班辈,何得侥小人之幸,以滥门名。并数其险如卢杞,富如元载,淫奢如董卓,举动豪横如盗跖流风,又乌得窃君子之声以文巨恶。呜呼!无罪而杀士,已应进诸四夷,戍首而伏诛,尚须枭其三孽。……若再容留,决非世界。公移一到,众鼓齐鸣,期于十日之中,定举四凶之讨。谨檄。

一时之间,董其昌的点击率和人气指数直线上升,其粉丝团迅速壮大。到了十五日行香之日,从青浦、金山等地闻讯赶来的人拥挤街道两旁,不下百万,骂声如沸,日夜围住董其昌家,想一睹其芳容。董其昌反其道而行之,更加脱离群众,又聘请了200多名社会流氓做保安,手持警棍和粪桶,近则打,远则泼。群众的热情高涨,最后竟然点着了柴火。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一起动手,同心同德众志成城,把热情的火焰都献给了董其昌家。

用大粪灭火大概效果不佳,董其昌和他先进的工作者们被群众的热情给烧了个狼奔豕突。占地近百亩,投资数亿的董家豪宅,和董其昌一生敛聚的无数资财都化为灰烬。董家数百间画栋雕梁、朱栏曲槛的园亭台榭和密室幽房,尽付之一炬。大火彻夜不止。董其昌儿子做房地产强拆民宅无数,此次群体性事件中,那些建在白骨之上美轮美奂的新居也一同烧了个干净。

一些不长眼的阔人穿绸裹缎,手持绘有董其昌墨宝的扇子,也被"不明真相的群众"怒不可遏地冲上去将扇子撕碎,乃至把持扇者一顿暴打。仍不罢休的民众将董其昌建在白龙潭的书园楼居焚毁,还把董其昌手书"抱珠阁"三字的匾额沉在河里,名曰:"董其昌直沉水底矣。"坐化庵正殿上有一块横书"大雄宝殿"的大匾,落款"董其昌书",人们见了,纷纷用砖砸去,慌得和尚们自己爬上去拆下来,大家齐上前用刀乱砍,大叫:"碎杀董其昌也。"接下来所有挂有董其昌题字的商铺纷纷取下招牌砸烂,以示响应群众号召。

董其昌和他维稳办的众同志们侥幸逃脱,群众毕竟是善良而愚蠢的,不太擅长暴力行动。董其昌惶惶然如同丧家犬,像狗一样从此隐姓埋名–做名人很难啊,做人还是要低调一点好。就这一事件,人们对董其昌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不意优游林下以书画鉴赏负盛名之董文敏家教如此,声名如此!""思白书画,可行双绝,而作恶如此,异特有玷风雅?"

董其昌毕竟是老干部,是垄断一切权力的统治阶级,法律本来就是他们制定的,专门用来保护他们的。所以董其昌同志作为知法懂法的先进代表,自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还击。董其昌联络了无数他的阶级同志,准备诉诸法律,追究群众的热情。可惜董其昌日夜加班写字送礼,他的阶级同志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毕竟烧的只是董其昌!这次"群体事件"使得"三吴世家大族人人自危",再也没有谁敢蔑视"不明真相"的群众了。

按照满清官方修撰的正史《明史》的说法,董其昌同志一贯正确,光明磊落,爱民如子,"不徇请嘱,为势家所怨,嗾生儒数百人鼓噪,毁其公署。"意思是说,"不明真相的群众"受"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谣言""鼓惑",才导致了这场群体性事件,使董其昌同志无辜受害。

有明一代,一个读书人即使未取得官员身份,只要他具备了生员、监生、举人等身份,他就可以享有礼仪、司法、经济上的特权,官吏集团已经乡绅势力已经成为一个奴役民众的巨大食利阶层。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前明一代风气,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横征,民不堪命。而缙绅居乡者,亦多倚势恃强,视细民为弱肉,上下相护,民无所控诉也。"

帝国模范官僚海瑞曾经预言过的"民今后得反之也",如今果然变成了轰动江南的不幸事实。这场群体性事件看起来仅仅是董其昌一家的报应和清算,事实上它是一个时代的历史浮标,帝国已经无可挽回地从腐败走向失败和溃败。当社会正义严重缺失时,民众不得不担当起正义的力量,精英被群众鄙视和抛弃,帝国在瞬间溃散解体。美国著名思想家艾因•兰德对国家即将崩溃有过这样的描述:

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使人们免受武力的威胁,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对付人民;不再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协调者和基于社会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用威吓和恐怖手段控制人民的工具;它不倚仗法律,对社会的支配来源于官僚机构的任意决断。

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人会记得发生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那个春天的事情,更没有人会在意一场人们自发的正义行动,但毫无疑问,这就是真正的历史。人们一直以人类的名义捍卫着正义,官方和权力每每站在正义的对面。唐帝国末日,大臣刘允章在《直谏书》中提出国有"九破",民有"八苦":

终年聚兵,一破也;蛮吏炽兴,二破也;权豪奢僭,三破也;大将不朝,四破也;广造佛寺,五破也;贿赂公行,六破也;长吏残暴,七破也;赋役不等,八破也;食禄人多,输税人少,九破也。官吏苛刻,一苦也;私债争夺,二苦也;赋税繁多,三苦也;所由乞敛,四苦也;替逃人差科,五苦也;冤不得理,屈不得伸,六苦也;冻无衣,饥无食,七苦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八苦也。

对"群众"的蔑视和羞辱构成官方的正史,在这样的正史中,一次次正义的抗争和生命的呼喊被权力无耻地抹去,就如同"群体性事件"一样,如同没有发生过。细看历史,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历史就是群众的历史,任何精英都不过是匆匆过客。孔子说:"谓无道是杀无罪之民";他还说:"有道伐无道,解民于倒悬,天地经义","邦无道,天下共伐。"在一个精英沦丧的时代,群众不得不扮演起自我拯救者的角色。任何权力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就如同石头无法阻挡风的去向。群众的觉醒象征着社会的崛起,帝国失去了正义,也就失去了合法性。30年后,帝国就不存在了,但中国和正义永远存在。

文章来源:《共识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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