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15日电)今天是中国大陆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缴纳钜额罚金的期限。艾未未近日与律师试图以缴纳存款凭证作为保证金,并提出行政覆议,税务机构虽收入告知函(覆议),却拒收存款凭证。
陆媒报导,根据大陆税法规定,逃漏税者只要以税款和滞纳金作担保,就可申请行政覆议。在艾未未1500万元罚款中,税款与滞纳金之和是845万元。
大陆政府至今并未对艾未未缴纳罚金一事,作出正面回应,日前仅由其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简短表示,不管“有关人员采取什么动作”,都改变不了艾未未“偷逃大量税款”的事实。
综合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等外媒报导,艾未未的律师浦志强表示,艾未未与律师认为,若直接缴纳现金,等于自己承认逃漏税的莫须有罪名。
接近艾未未人士向外媒宣称,至13日止,艾未未共获得人民币869万元的捐款;基于凸显自己清白,艾未未向税务机关出示内含845万元的账户存折,试图以存款凭证方式缴纳保证金,但遭税务机关拒收。浦志强说,税务机关要求艾未未以现金缴入指定账户。
浦志强指出,艾未未也藉由这次缴保证金的机会,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覆议;然而,税务机关虽接收告知函(覆议),但拒收存款凭证。
浦志强表示,税务机关没有任何理由不接受艾未未依法缴交的“保证金”,而他和艾未未仍将继续依法交涉,但他无法预计将会有什么结果,“因为政府说话老不算数”。
艾未未一共被大陆政府处于1500万元的欠税及罚金,并被要求在今天先缴纳800万元,艾未未的支持者遂在网路上为他募款;艾未未先前说,他先缴纳800万元,只是为了能取得覆议及说明的机会,不是缴纳罚款,至于捐款所得属于他的“借款”,将来会设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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