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损专案补助 县市府认定

【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7日电)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重申,有立委吁请降低11月豪雨灾害救助门槛,其实专案提供现金救助金额一半补助,已于97年放宽标准;高市、屏县、南市已核定补助,其他县市在勘灾中。

农委会农粮署主任秘书苏茂祥指出,报载部分立法委员吁请政府,就11月豪雨灾害调降现金救助门槛;现行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分为现金救助、低利贷款及专案补助 3项措施,前两者依县市农业规模及损失金额订定救助门槛,或针对单项农产物受灾面积比例订定申请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规定。

他强调,专案补助是为减轻灾害规模较小、局部受损地区受灾农渔民损失而订定,原本规定单项农产物无收获面积达该县(市)生产面积10%以上门槛;97年6月修正,只要县(市)政府勘查灾害认定对农民产生严重损害者,即得向农委会申请专案补助,补助金额为现金救助的一半。

农粮署统计,近日豪雨引发农业灾情,截至16日止,造成高雄市等11县市农作物损失新台币2亿3243万元;其中屏东县损失7519万元、台南市损失5742万元、高雄市损失1164万元,都未达现金救助标准。

农粮署补充,目前包含高雄市提出的红豆与萝卜、屏东县提出的红豆,以及台南市安南等18区提出的蔬菜、西瓜及洋香瓜等专案补助申请,已核定补助。

另新竹、苗栗、台中、云林、嘉义、花莲及台东等县(市)政府,则于14、15日办理勘灾作业,相关灾情如经县(市)政府认定受损严重,并提出救助申请,将依随到随办原则办理核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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