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郭羿婕台北17日电)多名立法委员认为,中华电信ADSL附挂市话退费以“无通话纪录”为原则,并不合理,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决议,若用户单月未拨打超过基本费用,中华电应退还差额。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审查101年度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讯传播监督管理基金等预算,通过上述附带决议,并要求回溯至96年加计利息退还用户。
ADSL宽频上网附挂市内电话争议,法院日前判决中华电信败诉确定,中华电因而宣布申租ADSL可不附挂市话,开放用户办理“无通话纪录”的附挂电话退租及退费,并回溯至98年1月。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今天指出,ADSL强迫搭售市话已违法,应全额退费补偿,否则是不当得利。她批NCC是“纸老虎”,管不了业者又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叶宜津也说,用户只要拨打一通电话,中华电信就不退费,这根本不合理。
NCC主委苏蘅答询时表示,有向中华电表达不接受“使用一次就不能退费”的说法,“这方式对不起消费者”,要求中华电提出相关资料再讨论,并于一个月内处理好,向立院报告后续状况。
交通委员会决议,中华电退费应以月为单位,只要用户单月未拨打超过基本费用,就该退还当月的基本费用差额,并回溯到96年中华电ADSL搭售市话遭NCC开罚日起,加计利息退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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