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4机回收申报 延长至7天

【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7日电)为确保废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及冷、暖气机能妥善回收处理,避免不当拆解造成环境污染,环保署规划废4机回收追踪申报作业。环保署今天表示,申报作业期限延长至7天。

为管控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及冷、暖气机(简称4机)废弃回收后的流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今年6月修正“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业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4机的贩卖业者及回收处理业者,应上网申报废4机回收数量、状况及交付对象。

环保署回收基管会今天说明,废4机回收流向追踪作业,除要求家电贩卖业者,从民众端回收废4机时需填妥废4机回收联单,当家电贩卖业者将废4机送交回收处理业者,也要一并将回收联单随废4机交给回收处理业,由回收处理业者上网申报收受情形。

环保署回收基管会表示,为给予回收处理业者充分申报作业时间,将业者申报期限,从现行5日延长至7日,业者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届期未申报者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若业者在3个月内,违反同项规定超过4次,则直接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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