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科等遭控侵权 美立案调查

【新唐人2012年1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华盛顿4日专电)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今天表示,美国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提告台湾联发科技、捷联电子、瑞轩科技侵犯积体电路和晶片组的专利权一案,已立案调查。

ITC指出,飞思卡尔半导体(Freescale Semiconductor Holdings I Ltd.)向ITC提出侵权诉讼,指控多家公司违反美国规范进口产品的关税法337条款,侵犯积体电路、晶片组及包括电视在内产品的多项专利权,要求ITC对被告对象发布“禁止进口令”(exclusion order)及“暂停及停止销售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s)

被告对象包括台湾的联发科、捷联电子及瑞轩科技。

飞思卡尔原是摩托罗拉(Motorola)旗下的半导体部门,2003年自摩托罗拉体系脱离后就一直以通讯相关晶片的研发为主要业务。

一旦ITC判定联发科等公司违反337条款,最严重的情形就是发布禁止进口令,届时将禁止相关产品输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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