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湾环评 台东县府败诉

【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0日电)台东杉原海岸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最高行政法院认定环评审查有瑕疵,判决台东县政府败诉定谳。台东县政府表示,如判决属实,将会暂停美丽湾任何行为。业者强调,依法行事。

台东县政府民国93年,将杉原海水浴场以BOT案,交由美丽湾渡假公司开发,当时开发的建筑土地不到0.9公顷,不必环评;不过,94年取得建照后,申请扩建,范围增至6公顷,环保团体要求环评,台东县政府97年做出“有条件通过环评”。

台湾环保联盟等保育团体,认为台东县政府环评不合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台东县政府败诉,目前美丽湾工程几近完工,计划暑假前营运。

台湾环境保护联盟台东分会召集人刘炯锡表示,如果县政府要重启环评,那美丽湾盖好的硬体设施就该全部拆除、恢复原状,才能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估。

当地刺桐部落代表林淑玲表示,县政府环评立场不中立,美丽湾饭店也是观光饭店,因此环评应该由中央单位负责,选出社会贤达人士参加环评,以杜绝悠悠之口。

台东县政府表示,当初环评审查时,4位县政府首长出席但没有回避,究竟是府内人员不能担任环评委员,或是虽能担任环评委员但不能参与表决;若审查结论违法、决议程序有违误,整个环评案需重新审查,台东县政府将依判决结果办理。

台东县政府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若判决结果原环评被撤销而且无效,依法将要求厂商即刻停工,也不得有任何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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