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9日电)职棒打假球案喧腾一时,兴农牛认为商誉受损,对涉操控打假球的签赌集团成员等人求偿1亿3500万元。板桥地院今天开庭,被告委任律师主张,球团非受害人,求偿并不合法。
职棒20周年总冠军赛于民国98年10月落幕后,却爆发职棒打假球事件,令球迷震惊;涉案的张志家、陈致远等知名球星,及涉操控打假球的“雨刷”蔡政宜等签赌集团成员,一审遭判刑,全案进入高院二审。
中华职棒大联盟与统一狮、兴农牛已对假球案的被告,提出连带赔偿诉讼;其中,兴农牛向签赌集团成员及涉案球员李义伟等17人,求偿新台币1亿3500万元。
板桥地院今天下午召开言词辩论庭,兴农牛委任律师表示,打假球事件导致球迷流失,球团商誉、信用损害,造成赞助厂商、广告收入减少,转播权利金也受损。
被告的委任律师以中华职棒大联盟求偿遭驳为依据,主张此案受害人为下注签赌的不特定赌客,球团非犯罪被害人,不符合诉讼要件,若对方执意提告,应负担裁判费用。
被告律师同时质疑兴农牛未提出厂商赞助及收入减少的明细来佐证;出庭的李义伟等4名被告则未多表示意见,全交由律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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