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3日讯】(中央社旧金山22日路透电)美国加州总检察长今天表示,全球6大消费科技公司已同意在使用者下载应用程式前,提供更多隐私权声明,以保护消费者个人资料。
加州总检察长哈瑞斯(Kamala Harris)表示,亚马逊公司(Amazon)、苹果公司(Apple)、Google、微软公司(Microsoft)、行动研究公司(RIM)和惠普公司(HP),以及上述平台的开发商皆同意这项协议。
这项协议规范,使用者下载应用程式前,科技公司必须告知使用者,公司将如何运用使用者的个人资料。
哈瑞斯说:“个人资料不该成为使用手机应用软体的代价,但企业常常这样做。”
Google声明,依这项加州协议,他们将以更多方式告知Android用户“攸关使用者隐私权的决策”。
苹果公司也证实这项协议,但并未细谈。(译者:中央社张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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