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3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表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的成立为传统纷争解决机制提供多一种选择,金管会应随时检视、适时检讨这项制度的运作,同时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午在行政院会报告“金融消费者保护新措施”指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今年1月2日开始运作至2月10日,共受理1735件,其中咨询1061件、申诉595件、评议79件。
金管会表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后,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的成立可望整合现行分立且无法律依据的机制,透过建立单一窗口的金融消费申诉管道,提升金融服务品质,落实金融消费保护,让金融消费者买得安心、赚得合理。
陈(冲)听取报告后表示,金管会应督导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秉持专业、公平合理、迅速有效的原则,积极处理金融消费争议,最重要的是了解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强化教育宣导,使金融服务业与金融消费者都能充分了解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及金融消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金融消费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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